(1)行业发展
我国医药产业链主要包括医药制造、医药流通和医药消费三个环节。其中,狭义的“医药流通”环节是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药品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指药品流通企业从上游生产厂家采购药品,然后出售给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的药品流通过程。
根据消费者直接接触到的销售终端环节不同,医药流通市场可细分为三大销售终端,分别为公立医院终端(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及县级公立医院两大市场)、零售药店终端(包括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两大市场)和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包括城市社区卫生中心/站及乡镇卫生院等)。
从体量、数量、运营管理水平等特征来看,公立医院终端呈现经营门槛高、体量大、数量少的特点,而零售药店、基层医疗终端主要呈现出体量小、数量多、采购频次高的特点。经过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医药产业体系和医药流通网络,成为世界制药大国之一,医药产业已进入一个相对稳定和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人口的老龄化和人们生活的日益富裕,我国医药销售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国家“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服务百姓健康、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离不开医药工商企业界的成长、发展和物质保障。随着近年来医药行业政策不断放宽、医保覆盖范围日益扩大、国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中国医药销售业的发展正处于红利期。
各级医疗机构是最核心的药品销售渠道,数据显示,2023 年我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药品销售额达 18865 亿元,同比增长 5.2%。从实现药品销售的三大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来看,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最大,2023 年占比为 61.3%;零售药店终端市场份额 2023 年为 29.3%;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市场份额 2023 年为9.4%。
(2)行业前景
在我国居民生活水平及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等因素的影响下,医药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从长期来看,医药销售行业提供了连接药品和患者的第三终端,其作用存在不可替代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展以及国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医药销售行业所发挥的健康与服务属性日益重要。
药品流通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商务部在 2021 年10 月公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药品流通行业与我国新发展阶段人民健康需要相适应,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覆盖城乡、布局均衡、协同发展、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更加完善。
培育形成 1-3 家超五千亿元、5-10 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 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 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 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 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 70%。
(3)行业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定了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2021 年以来,国家在医疗服务、药械、医疗保障、上市监管等多个领域均出台了大量新法规和新政策,且对医疗医药行业重点监管领域进行了严格执法。在国家多项政策驱动下,整个医药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风险与机遇并存,国内医药企业也逐渐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2021 年 1 月 28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 号)》,说明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作为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扩大和常态化,明确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2021 年 4 月 22 日,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 号)》,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加强和规范“双通道”管理,进一步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患者利益。
2021 年 5 月 10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 号)》,聚焦当前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存在的短板问题,着眼长远制度建设,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该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夯实药品监管法规制度、技术能力、风险预警、专业队伍等监管基础,提升数字化管理、监管科学研究、网络监管、国际协同等能力的总抓手和纲领性文件。
2021 年 10 月 28 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药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提高药品流通效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2 年 5 月 9 日,卫生健康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 2022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84 号)》,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2022 年 5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2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 号)》,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持续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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