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服务业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 号)
2020 年 8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
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2)《“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 号)
2022 年 1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 号),规划指出将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作为今后五年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建质〔2022〕38 号)
2022 年 5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建质〔2022〕38 号),规划指出发挥以设计为主导的工程总承包示范项目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设计企业承接技术复杂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以及以工艺为主导的工业工程总承包项目,提升设计的科学性、安全性、精细度和施工便利性。引导有条件的设计企业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进一步转变生产经营理念和组织实施方式,培育工程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与国际化生产组织方式接轨。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工程服务业管理体制
住建部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为工程服务的主要监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设计资质,设计活动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等;建设行业企业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包括各类建筑企业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批和资质的认可、确定,行业标准的建立、行业质量监督管理等。
国家发改委负责全国或地方的基础建设工程的投资规划、审核和批准;对工程咨询实体的资格认证及监督、指导工程咨询行业发展。
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经营资格及项目投标的监督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继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相关职责,主要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包括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的资质评审、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等。
更多行业研究分析请参考思瀚产业研究院官网,同时思瀚产业研究院亦提供行研报告、可研报告(立项审批备案、银行贷款、投资决策、集团上会)、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商业计划书(股权融资、招商合资、内部决策)、专项调研、建筑设计、境外投资报告等相关咨询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