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业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业受我国装备制造业方面规划政策的影响;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及行业规划政策也对本行业造成影响。最近三年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 号)
2020 年 7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现代工艺制造、智能控制和优化等一批核心技术。探索适用于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新型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
2、《“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 号)
2022 年 3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 部委联合发布《“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划制定了到 2025 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
3、《“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2022 年 1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要求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积极推动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海上浮动堆等先进堆型示范工程,推动核能在清洁供暖、工业供热、海水淡化等领域的综合利用。切实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到 2025 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 7,000万千瓦左右。
4、《“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7 号)
2021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指出满足提高产品可靠性和高端化发展等需要,开发面向特定场景的智能成套生产线以及新技术与工艺结合的模块化生产单元;建设基于精益生产、柔性生产的智能车间和工厂;大力发展数字化设计、远程运维服务、个性化定制等模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 年 3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指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健全产业集群组织管理和专业化推进机制,建设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鼓励技术创新和企业兼并重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力度。
二、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业管理体制
工信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继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相关职责,主要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面环境保护基本制度,重大环境问题的协调、监督和管理,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发改委主要负责协调有关重要技术装备普及和应用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