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湖南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为全面落实《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促进全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措施》围绕湘产中药材品质品牌、中药材研发、加工、生产、中药衍生品、中药技能人才等方面,提出12项政策举措。
《措施》强调,要提升湘产中药材品质品牌,推进“湘九味”中药材公用品牌建设。要促进中药材产地初精深加工发展,制定湖南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指导意见和技术标准。要支持中药材专业市场改造升级,推动建设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仓储物流中心和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要允许部分中药饮片品种委托生产,做大做强做精特色中药饮片。要鼓励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一体化,鼓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申办中药饮片专营批发企业。
《措施》明确,要建立省级标准动态增补机制,推动制定湖南道地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商品规格等级标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按照本省或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生产并在我省销售传统中药饮片。要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和中药共享调剂配送中心,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委托配制与调剂,并提供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临方调剂、代煎配送等服务。要全面应用湖南省患者自主申报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与疗效评价系统,引入真实世界证据用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再评价。
《措施》提出,要建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递级转化指导机制,重点支持临床急需、重大创新等方面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临床研究。要推进中药及中药衍生产品研究开发和发展,鼓励研发、推广以湘产道地和特色中药材为基础原料中药衍生产品。要提升中药科学监管水平,探索建立“记分制”动态评价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分类分级管理模式。要加强中药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湖南省中药传统技能特长传承项目和传承人遴选制度;细化职称申报评价办法,将中药传统技能特长作为中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优先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