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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等贸易壁垒影响轮胎产品的出口
思瀚产业研究院    2022-11-01

美国曾是中国轮胎主要出口国,2015 年以来,美国陆续对我国乘用车及轻卡胎、 卡客车胎实施“双反”,国内轮胎出口市场遭受重创。除美国外,欧盟、巴西等国家与 地区通过采用惩罚性关税,采取提高技术门槛等方式限制轮胎的进口。

(1)关于我国轮胎出口美国的贸易壁垒

①乘用车及轻卡轮胎产品的“双反”调查

2014 年起,美国商务部对我国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实施“双反”审查,并采取征收 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方式,限制我国乘用车胎及轻卡轮胎对美出口。美国对中国大陆的 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双反”调查,已经在 2015 年 8 月终裁。此后,每年美国商务部将 对征税的产品进行一次复审。

在行政复审调查终裁结果公布之前,美国要求进口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轮胎的进口商根据初裁税率、前次复审调查终裁税率、保护期、临时救济政策等,缴纳“双反”保证 金(预缴税金)。在终裁结果公布后,对保证金(预缴税率)与结合终裁税率、保护期 和临时救济等政策计算产生的结算税率的差额,在计算利息后对进口商多退少补。

在每次“双反”行政复审调查的准备阶段,轮胎企业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参与复审, 美国商务部会从所有参与复审的企业中抽取部分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如果轮胎企业 被选为强制应诉企业,则其个体的裁定税率为其终裁税率;如果轮胎企业参与复审但未 被选为强制应诉企业,则所有强制应诉企业的平均税率(排除强制应诉企业中终裁税率 为 0 或惩罚性裁决税率情况后)为其终裁税率。

如果轮胎企业未参与复审,则其结算税 率沿用其保证金(预缴税率)。若企业对终裁结果不服,可提起上诉。

②美国对我国卡客车轮胎“双反”

美国商务部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发布对中国卡客车轮胎“双反”税令,部分中国企 业出口卡客车轮胎至美国需要缴纳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

③中国与美国贸易摩擦

中美贸易关系也影响着中国轮胎出口美国。2018 年 9 月,美国政府宣布开始对产 自中国的 2,000 亿美元产品(包括轮胎产品)加征 10%关税。2019 年 5 月,前述商品关税由 10%提升至 25%。

(2)关于轮胎出口欧盟的贸易壁垒

2018 年 11 月,欧委会正式对外公布了欧盟对华卡客车轮胎反补贴案的最终裁决。 根据反倾销及反补贴案件的终裁裁定,此后 5 年,中国轮胎企业每向欧盟出口一条卡客 车轮胎,都需要缴纳 42.73-61.76 欧元的固定税。

(3)美国对泰国、越南等地生产的半钢轮胎开展反倾销调查

当前,国内众多轮胎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在泰国、越南等地投资建厂。2020 年,美国启动对中国台湾、泰国和韩国乘用车及轻卡胎的反倾销调查以及对越南乘用车 及轻卡胎的“双反”调查。

2021 年 5 月底,终裁结果公布,其中反倾销税率:韩国 14.72%-27.05%,泰国 14.62%-21.09%,中国台湾地区 20.04%-101.84%,越南 0%-22.27% (其中赛轮越南反倾销税率为 0);越南反补贴税率为 6.23%-7.89%(其中赛轮越南为 6.23%)。

编制:诸葛御

责任编辑:赵皋

来源: 思瀚产业研究院 赛轮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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