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4 月 3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 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 年版)的 通知》。通知要求,在基层医疗机构必须配备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急诊 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血凝仪等常规检验设备。 2019 年 4 月 28 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联合颁布《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
该通知在审批、设立标准、人力资源、定价、医保等方面放开了对诊所的政策约束,将会 有力带动基层诊所的快速发展。
2019 年 5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明确社区医院在科室设置方面,必须设置医学检验科(化 验室),为社区医院检验设备采购进一步强化了政策依据。 2021 年 10 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 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 年)》,2022 年 4 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千县工程” 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县医院名单》,到 2025 年,全国至少 1,000 家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这将进一步推动 分级诊疗,释放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需求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