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我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从法律制度上确立了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2006 年 1 月,《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为风电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了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上网收购制度、费用分摊制度、税收减免制度,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这些政策的延续和成熟保障了我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①强制性并网及全额收购: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②优惠电价:
目前我国风电上网电价实行的是政府制定的固定电价。一般而言,风电上网电价高于同地区火电的上网电价。2019 年 5 月 24 日,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陆上风电上网电价,2019 年 I~Ⅳ类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34 元、0.39 元、0.43 元、0.52 元(含税、下同);2020 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29 元、0.34 元、0.38 元、0.47 元。
③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国风电企业因销售风电而产生的增值税能享受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
④风力发电新建项目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 年 1 月 1 日后经批准的风力发电新建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以申请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风电技术比较成熟,成本不断下降,是目前应用规模最大的新能源发电方式。发展风电已成为许多国家推进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20%左右。
可以说,可再生能源电力已经成为我国碳减排路径上至关重要的支撑性力量,在“30·60 碳中和”目标下,可再生能源发展将成为刚性需求,未来新能源行业不再仅是补充和替代,而将成为能源供给侧的主力,在中短期内都是一个具备很大确定性的市场。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优化能源结构的法律和规定。2018 年,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明确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目标。2018 年 6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
2018 年 7 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15%。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国家发改委进一步落实中央部署,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与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10月发布《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以下简称“《计划》”),通知指出,到 2020 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并对各省区清洁能源消纳目标做出规定。特别指出,2018 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 88%(力争达到 90%以上),弃风率低于 12%(力争控制在 10%以内)。2019 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 90%(力争达到 92%左右),弃风率低于 10%(力争控制在 8%左右)。
2020 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 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 5%左右)。同时,为解决风电等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计划》中制定了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加强宏观政策引导,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体制机制;深挖电源侧调峰潜力,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电网资源分配平台作用;促进源网荷储互动,积极推进电力消费方式变革;落实责任主体,提高消纳考核及监管水平等相关措施。
2018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 2018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全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指出要稳步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有序建设重点风电基地项目,推动分布式风电、低风速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风电平价上网络线图。
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约 2,000 万千瓦。积极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推进上海深远海域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分布式风电发展。国家能源局陆续印发《分布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分布式风电项目的开发、促进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机制等具体事宜作出规定。
2018 年 5 月,国家能源局于发布《关于 2018 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就严格落实规划和预警要求、将消纳工作作为首要条件、严格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推行竞争方式配置风电项目、优化风电建设投资环境、积极推进就近全额消纳风电项目六个方面进行要求。要求尚未印发 2018 年度风电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已印发 2018 年度风电建设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已经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 2018 年可继续推进原方案。从 201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风电进入新一轮降成本周期,市场竞争也会更加激烈。
国家能源局于 2018 年 3 月、9 月、11 月三度就《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文件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将如何实施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确定和配额完成量核算方法,同时公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指标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激励性指标。配额制实施后将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从政策角度缓解限电形势,同时建立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消纳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奠定制度基础。
2019 年 1 月 1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结合资源、消纳和新技术应用等条件,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
2019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一、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二、按省级行政区域确定消纳责任权重。三、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消纳责任权重落实责任。四、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五、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的组织责任。六、做好消纳责任权重实施与电力交易衔接。七、消纳量核算方式。八、消纳量监测核算和交易。九、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相关信息报送。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十一、国家按省级行政区域监测评价。
十二、超额完成消纳量不计入“十三五”能耗考核。十三、加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监管。”2019 年 12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 2020 年风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函》,《征求意见函》显示,2020 年将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落实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可自行组织、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鼓励各省(区、市)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并网容量、开工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的省份暂停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和核准工作。
2020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布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通知公布了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利于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进程,提升风电、光伏发电的产业竞争力,推进清洁低碳及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与能源销售结构调整。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 2005 年增加 60 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亿千瓦以上”凸显未来清洁能源重要地位。
总体来看,2018 年以来,我国风电利用效率持续回升,消纳问题明显改善,风电装机增速小幅回升,且区域布局也持续优化;受标杆上网电价下调和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提升影响,近年来风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整体呈现下降态势,竞价配置政策的实施也使得风电“平价上网”加速推进。同时,得益于政策支持,近年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