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研究报告

医疗健康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文体教育现代服务业金融保险旅游酒店绿色环保能源电力化工新材料房地产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社消零售轻工业家电数码产品现代农业投资环境

产业规划

产业规划专题产业规划案例

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专题可研报告案例

商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专题商业计划书案例

园区规划

园区规划专题园区规划案例

大健康

大健康专题大健康案例

行业新闻

产业新闻产业资讯产业投资产业数据产业科技产业政策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发展历程品质保证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思瀚首页 >> 行业新闻 >>  产业政策

汽车金融租赁行业监管政策
思瀚产业研究院    2023-03-27

2022 年 12 月 29 日,银保监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文件出台背景来看,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08 年第 1 号,以下简称《办法》)已无法满足汽车金融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有效监管的需要。首先,《办法》2008 年修订以来已有 14 年,业务范围、机构准入政策、风险管理要求、监管指标等方面已不适应最新的监管要求。

其次,汽车金融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办法》已不适应新时代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汽车产业发展呈现新特征,城市汽车普及率已较高,汽车销量增速明显放缓,汽车产业价20值链已从单一的汽车销售延伸至售后用车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同时,近年来我会在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有必要在监管法规方面衔接一致。此外,配合汽车产业海外布局提供金融服务以及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方面也做了相应的修改。

至此,银保监会一套“政策组合拳”已经初见规模,基本能够完成对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只要这些政策都能够落地实施,基本就能迫使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完成转型。

1、2020 年 6 月,《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主要作用:作为融资租赁行业的“基本大法”,一切行业监管政策的基础,给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定调:“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在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有下列业务或活动:(一)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二)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

2、2021 年 12 月,《关于“鼓励融资租赁促进汽车下乡提案”的回复》主要作用:明确从政策层面支持汽车融资租赁发展

(1)关于通过融资租赁促进汽车下乡,银保监会表示此措施对于稳定国内汽车市场,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具有积极意义

(2)将继续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创新产品与服务,助力提升包括融资租赁行业、汽车产业等相关领域在内的实体经济的服务质效。

(3)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同时研究制定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流程,稳步推进合规监管和分类处置,持续为融资租赁行业营造健康规范的发展环境。

3、2022 年 2 月,《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

主要作用:抓负面典型,明确政策要求,不能混淆汽车金融贷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奔驰金融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以“奔驰金融”名义同时21宣传贷款产品和租赁产品,仅提示“‘奔驰金融’指代奔驰汽车金融和奔驰租赁”

4、2022 年 9 月,《中共中国银保监会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主要作用:中央巡视组的整改意见,可以看做是更高层对于融资租赁行业的问题的一些看法,也希望融资租赁行业一些企业抛弃幻想,踏踏实实按照监管要求转型。通报提到“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与融物的功能定位。”

5、2022 年 10 月,《关于规范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名称简称的通知》

主要作用:呼应 2 月份对于奔驰金融的处罚通报,明确区分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防止某些企业产品混淆和冒充。

6、2022 年 10 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主要作用:缩减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禁止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分类管理。

7、2022 年 11 月,《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作用:对金融租赁企业发展指出问题并提出明确要求。

“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偏离融物本源,忽视租赁物合规管理和风险缓释作用,存在以融物为名开展“类信贷”业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

“准确把握市场定位和功能定位,摒弃“类信贷”经营理念,突出“融物”特色功能,与传统银行业务实现差异互补。优化业务模式和结构,强化租赁物管理,重视租赁物风险缓释作用,做精做细租赁物细分市场,逐步提升直接租赁业务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占比。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补齐专业化能力短板。”“严肃查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参与置换隐性债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金融租赁公司以融物为名违规开展业务,防止租赁业务异化为“类信贷”工具。”

8、2022 年 12 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非银”力量》

主要作用:政策引导和监管理念传达。“坚决叫停金租公司以融物为名变相开展“类信贷”业务和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9、2022 年 12 月,《银保监会党委 (扩大) 会议》

主要作用:呼应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人民银行发布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政策引导和监管理念传达。“严格规范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推动金融机构业务牌照分类分级管理。”

10、2022 年 12 月,《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从《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原则和基本框架来看,《办法》本次修订坚持以防范风险和规范发展为基本理念,立足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围绕服务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突出差异化特色功能定位,提升专业金融服务能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征求意见稿》共 7 章 68 条,包括总则,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范围及经营规则,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从《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来看,较原《办法》,作出了较大的调整,重点在风险管理、业务范围、公司治理等方面。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首先是以风险为本加强监管。为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聚焦主业,《征求意见稿》取消股权投资业务。对出资人提出更高要求,强化股东对汽金公司的支持力度,适当扩大股东存款范围,同时取消定期存款期限的规定。增加风险管理要求,增设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现场检查、延伸调查和三方会谈等规定。

同时,适应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需求。《征求意见稿》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允许向汽车售后服务商提供库存采购、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时规定回租业务必须基于车辆真实贸易背景。

在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新增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要求,重点规定了股权管理、“三会一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外部审计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加强具有汽车金融公司特色的公司治理建设,提升汽车金融公司法人独立性。

同时,贯彻落实对外开放政策。《征求意见稿》允许设立境外子公司,提供民族品牌汽车海外市场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支持我国汽车产业“走出去”。落实对外开放政策要求,删除非金融机构出资人关于资产规模的限制条件。针对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的优化,《征求意见稿》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附加品融资金额不得超过附加品合计售价的 80%,合计售价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合计售价的 70%。允许向汽车售后服务商提供库存采购、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有利于发挥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优势,支持汽车产业链下游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

鉴于售后回租的法律关系已厘清,以售后回租模式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可以解决直租模式下融资租赁车辆无法异地上牌的老大难问题,也有利于落实“同质同类业务统一监管标准”,同时规定回租业务必须基于车辆真实贸易背景,租赁物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且不得低值高买等。

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适度放宽业务范围,支持汽车金融公司扩大服务对象、丰富金融产品种类,加大对中小微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及居民购车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汽车销售和消费稳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主营业务售后回租和汽车金融公司出现业务竞争,那么相对而言,享受主机厂补贴、拥有资金优势、车辆供应优势、团队专业优势等优势的汽车金融公司必然冲击回租为主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再叠加《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可能落地的禁止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跨省展业政策,不限制汽车金融公司跨省展业的政策,汽车金融公司自然会对汽车融资租赁造成碾压式的冲击。

也就是说,汽车金融公司经营售后回租业务,不但拥有享受主机厂补贴、拥有资金优势、车辆供应优势、团队专业优势等优势,还享受允许跨省展业的政策优势,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不但专业能力、资金成本、资金实力等方面落下风,还受到政策限制严禁跨省展业,汽车金融公司的入场必然将对回租为主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产生巨大不利影响。

银保监会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售后回租业务,压缩汽车融资租赁在售后回租领域的生存空间,引导汽车融24资租赁公司转型直租业务。

11、2022 年 12 月,《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

主要作用:规范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规范,尤其对涉及“高融高贷”、服务商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在放开售后回租限制的同时,规范原有业务,必然造成汽车金融公司原有业务的下降,同时引导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售后回租业务,就可以实现压缩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在售后回租领域的生存空间,引导汽车融资租赁转型直租业务。

银保监会通过一整套“政策组合拳”,再辅以人民银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2021 年版)》、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 9022 号建议的答复》、商务部等 17 部委《商务部等17 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辅助招式”,迫使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只能转型直租或者退出。

编辑:沈吟秋

来源:思瀚产业研究院发布《2023-2027 年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市场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新时代、新起点、新变革、新挑战的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思瀚产业研究院作为中国产业咨询领域的资讯与项目咨询服务企业。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在详尽占有材料的基础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事求是,通过分析事物产生的背景、环境、历史条件,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从而抓住事物的实质。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产业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包含行业研究报告、专项定制、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产业规划等业务。多年来以用心、专业和高质量的服务结果赢得了广大客户信赖和好评,在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文章为转载,其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思瀚研究院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