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管控不断强化,行业监管更为严格
我国煤炭政策管控不断强化,新增产能项目审批收紧。国家能源局在《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各地不得核准新建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90 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规模不得低于《煤炭产业政策》规定的最低规模。同时,加强对现有煤炭生产能力管理,查处超能力生产行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淘汰 9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淘汰 9 万吨/年以上、30 万吨/年以下煤矿,鼓励各地主动关闭灾害严重或扭亏无望矿井。”若未来煤炭行业政策进一步缩紧,可能会对公司煤矿安全监控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压缩煤炭产能,减少煤矿数量
自 2016 年 2 月国务院出台《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来,许多中小煤矿关停重组,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被优势企业收购兼并,煤质差、成本高等缺乏竞争力的煤矿将会陆续退出市场,产能向大型煤矿转移,截至 2022 年度,全国煤矿数量减少到 4,400 处以下。若未来下游煤炭行业政策进一步缩紧,可能会对公司煤矿安全监控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3)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
2021 年 11 月 7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其中指出:“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左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 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通过大力推动能源低碳化,下游煤炭行业消费总量在未来总体上会保持下降态势,煤炭需求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