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2,835.20 万元(含税)。本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 5 个分布式项目,总装机容量 29.65MWp。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概算
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 12,835.2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667.55 万元,建设期利息 77.60 万元,流动资金 9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7月 21 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付了设备及安装工程款 1,071.16 万元,扣除基本预备费后续还将支付建设投资支出11,348.01 万元,。
4、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建设选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道(原英力特储灰场)。项目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地包括开关站用地和光伏电池组件和阵列用地,其中光伏电池组件和阵列用地已与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已在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备案,所租赁土地均为国有土地,不涉及集体土地;
土地租赁期限为 20 年,到期自动续期 5 年,覆盖项目运营周期;项目开关站为永久性设施,用地已取得编号为宁(2024)石嘴山市不动产权第 H000068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
5、项目审批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项 目 代 码 :立项核准/备案文件 2108-640205-60-01-604704 、 2108-640205-60-01-559699 、2108-640205-60-01-543299 、 2109-640205-60-01-542205 、2109-640205-60-01-329799)
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202364020500000083、环评批复文件 202364020500000084、202364020500000085、202364020500000031、202364020500000032)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3 个月,项目已建设完成。
7、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不直接产生收入,参考光伏上网电价进行模拟测算,发电收入=光伏电站总发电量×光伏上网电价,光伏上网电价按 0.35 元/千瓦时(含增值税)计算,发电量按 25 年年平均 4,391.15 万千瓦时测算,预计本项目形成销售收入 1,360.09 万元/年。
(2)总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生产期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1,360.09 万元,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8.97%,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8%,所得税前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9.34 年,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10.1 年。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本次项目的效益测算考虑了公司及行业的历史情况和未来行业发展状况,测算依据和结果合理、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