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日本在上世纪末期着重关注老年失能人群介护问题,于 2000 年建立介护保险制度,通过税收、保险金等方式整合社会力量,为有介护需求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介护、康复以及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减轻养老支出负担。日语中“介护”表示“照顾护理”,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与美国、德国、新加坡、中国等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类似。
介护保险制度的创立,将介护服务从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中剥离出来,实现整体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组,减少医疗资源滥用。历经六次改革,主要由保险基金、参保人和服务供应商三方组成的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已发展较为成熟,被认定为需要介护的老年人可在一定资金范围内,报销 90%的介护服务、购置租赁老年用品、适老化改造费用。
形成历程:六次改革,构建完善介护保险体系
在介护保险体系形成之前,日本曾先后提出三版“黄金计划”,构建面向全部国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一时期的养老介护费用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自行承担。自 20 世纪末期,日本老龄人口占比不断增高,介护服务需求逐渐凸显出来,日本政府开始加大对老年人介护服务的关注。
1989 年,为改善老年人长期介护服务供应不足的问题,日本政府通过《推进老年人健康和福利十年战略计划》提出“黄金计划”(又称“旧黄金计划”),增加养老机构以及介护人员数量,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丰富的介护服务模式。
1994 年,日本政府提出“新黄金计划”,在为公立养老机构提供财政支持的同时,着重关注居家老人养老问题,强化对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居家介护服务,将居家养老服务员的培养数量由 10 万名增至 17 万名,新建1.7 万个日间照料中心以及 6 万张日间照料中心床位,鼓励老年人自立生活。
1999 年,日本通过《21 世纪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计划》提出“21 世纪黄金计划”,构建“每一个国民都能就近享受的、必需的养老介护服务体系”。
2000 年,日本构建介护保险体系,有效缓解了老年人接受介护服务的资金压力。2000 年 4 月,日本正式实施《介护保险法》《老年保健法》,规定介护保险体系由保险基金、参保人和服务供应商组成,实现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优缺点互补,形成完善的全民介护保险体系。介护保险制度实施后,老年人接受介护服务的资金由保险基金承担,有效解决了收入较高的年轻群体不需要介护服务,而收入较低的老年群体无力支付必要介护费用的期限错配问题,缓解了老年人资金压力。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自 2000 年实施以来,期间历经六次改革,主要调整涉及加强政府监管、重视介护预防、鼓励居家养老、改善介护人员待遇以及调整个人自付比例等方面。
制度体系:参保人、保险基金、服务供应商三方组成
日本介护保险体系主要由参保人、保险基金和服务供应商三方组成:
其一,从参保人角度来看,日本介护保险参保人分为第 1 号被保险者和第 2 号被保险者,两者享受的介护保险服务有所不同。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将居住在日本的 40 岁以上人群纳为筹资对象,被保险人根据年龄分为两类,第 1 号被保险者为 65岁以上全部老年人,第 2 号被保险者为 40-64 岁参加医保的中老年人。两类被保险人的介护服务内容有所差别:对于第 1号被保险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被认定为需要介护服务,即可向当地政府申请享受介护服务。
对于第 2 号被保险者,只有在由于 16 个与老龄化相关的特定类型疾病进入需要介护状态的情况下,能够得到介护保险系统的服务。
其中,特定类型疾病包括晚期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中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椎管狭窄、早衰、肌萎缩性侧索硬化、多系统萎缩、颈椎后纵韧带骨化症、糖尿病性神经病、糖尿病肾病及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等。
日本介护保险以与等级相匹配的介护服务、老年用品购置以及居家改造作为参保收益方式,将参保人分为 7 个介护等级。
第一级,“需要支援1”是指基本能够独立如厕、进食,部分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别人一定帮助,可以维持或改善现有健康状态。
第二级,“需要支援2”是指能够独立如厕、进食,但洗澡等需要定期帮助,可能成为需要介护对象。
第三级,“需要介护 1”是指部分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在洗澡、剪指甲、穿脱衣服等方面需要一定帮助。
第四级,“需要介护 2”是指洗澡、排泄等需要部分或全面介护,穿脱衣服等需要帮助。
第五级,“需要介护3”是指重度需要介护状态,包括老年痴呆症患者以及身体残疾群体。
第六级,“需要介护4”是指重度需要介护状态,伴有老年痴呆症程度加深,吃饭、穿脱衣等需要全面帮助。
第七级,“需要介护 5”是指常年卧床,需全方位帮助。
具有介护需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可在地方政府申请窗口提出“需要介护”或“需要支援”的认定,并通过两次认定确定其照护级别。
第一,由地方政府调查员上门访问,针对移动、进食、排泄、洗浴、 穿脱衣、视听力、修饰、记忆力、情绪行为、工具使用等 10 项基本能力对被保险人进行分析,以计算机评估被保险人需要介护的基准时间及程度,此阶段为首次认定。
第二,以调首次调查结果和主治医生意见书为依据,由保健、福利、医疗方面专家组成的“介护认定审查会”进行二度审查,判断申请人需要接受何种程度介护服务,此阶段为二次认定。
其二,从介护保险基金角度来看,介护保险筹资主要包含“税收+保险金”两部分,保证介护保险财源稳定。日本介护保险费主要分为两部分,具体金额由各个市町根据自身经济财源制定,若市町税源较充实,则可以提高介护保险费水平,提高税收占比。
第一部分,50%的介护保险费由国家税收提供,其中中央政府支付 25%,省政府支付 12.5%,督道府县政府支付12.5%。
第二部分,剩余50%介护保险费由个人承担,第一号被保险者(65岁以上)负责支付20%,第二号被保险者(40-64 岁)负责支付剩余的 30%。
其三,从服务供应商角度来看,介护保险直接解决了日本养老服务的支付问题,成为日本养老服务供应商能够实现盈利的核心要素,是日本银发经济体系运作的基石。从养老机构盈利模式来看,提供介护保险规定的标准化介护服务,能够利用介护保险制度,以较低的个性化操作难度,获取稳定收入。
介护保险参保人入住养老机构,参保人自付费用仅占总费用的25%左右(包括 10%的介护费用,住宿费以及餐饮费),其余皆由介护保险负担,一方面保障了参保人对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另一方面提升了参保人消费水平。目前,日本介护保险对养老机构总收入贡献较高,是养老机构最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盈利保障,是日本养老机构盈利模式的核心基础。
从服务供应商提供介护服务的场所来看,可以分为居家介护服务、社区介护服务机构以及机构介护服务机构。其中,居家介护服务包括上门家政、照顾、介护、康复、助浴、疗养指导、日间介护、日托康复、短期入所介护疗养、福利用具租赁及销售等项目;社区介护服务包括定期上门、夜间介护以及社区定期介护;机构介护服务包括福利养老院、介护专业机构以及老年疗养型医疗机构等4。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定期巡回、随时照应型居家介护看护比较具有特色,由专业介护人员和医院护士共同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服务,定期进行检查并随时观察老年人健康状况,比较适合具有基础疾病且家人难以长时间看护的老年人。
发展现状:使用率提升,社区介护服务成新趋势
近五年以来,介护保险制度发展趋于稳定,第一号被保险者(65 岁以上)中的受益群体占比提升明显。从保险费用来看,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数据,近五年日本介护保险费用提升较为平稳,截至 2022 年保险费用达到 11.19 万亿日元。从获益人数来看,作为日本全民保险,介护保险自实施以来,受益人群不断增多,制度运行基本平稳,并未出现较大波动。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数据,截至 2024 年 4 月,第一号被保险者(65 岁以上)人数为 3586.36 万人,较实施初期提升了 1.62倍;认定为需要介护(支援)老年人数量则为683.09万人,较2000年增长了2.72倍;介护服务使用人数总计为601.64万人,较 2000 年增长了 3.08 倍。依据上述数据,我们对日本介护保险的使用情况进行计算,结果显示,截至 2024 年 4 月,介护保险使用率达到 16.78%,较 2000 年提升了 7.97%。
从介护服务类型来看,居家介护服务仍为首选,社区介护服务占比提升明显。我们对第一类被保险者(65 岁以上)利用日本介护保险费用享受的介护服务类别进行拆分,主要包含居家介护、社区介护以及机构介护等三类服务。
其一,居家介护服务是参保人选择最多的类别,总费用基本不超过介护保险限额,老年人自行支付的金额较少。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数据,截至 2024 年 4 月,第一号被保险者(65 岁以上)享受居家介护服务人数为 415.76 万人,享受机构介护及社区介护服务人数均不超过 100 万人。
其二,选择机构介护服务的参保人数量较为稳定,自 2000 年至今,第一号被保险者(65 岁以上)享受机构介护服务人数仅增长 30 万人,远低于另两种介护服务。
其三,日本介护保险于 2006 年增加了社区介护服务,享受待遇人数及支付费用明显提升,自 2006 年至2024 年,第一号被保险者(65 岁以上)享受社区介护服务费用支出占比从7.1%提升至 17.2%。
更多行业研究分析请参考思瀚产业研究院官网,同时思瀚产业研究院亦提供行研报告、可研报告、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商业计划书、专项调研、建筑设计、境外投资报告等相关咨询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