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为应对环境污染,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自给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世界各国纷纷推出新能源战略。太阳能作为最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得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政府在产业发展上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在光伏电力消纳、电站建设及接入支持、土地等非技术性成本下降等方面不断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促进国内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2021 年 5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提出:2021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通过提高风光发电占比来调整能源结构、完成碳达峰任务将成为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方针。
2022 年 6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在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重点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等地新能源基地集群;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鼓励农(牧)光互补等复合开发模式。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拟实施的光伏电站项目均属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政策支持的项目,具备良好的政策导向基础。
2、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在政策支持与技术进步等多重因素共同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已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场景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1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54.88GW,同比增加 13.9%,呈现高速增长趋势;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306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1 年版)》,为实现 2030 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的目标,“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将超过 75GW。
随着光伏发电全面进入平价时代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目标的进一步落实,“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电站开发将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行业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3、公司具备丰富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经验
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光伏电站 EPC,拥有设计、施工等多项资质,积累了丰富的光伏电站建设开发、运营及管理经验,具备光伏电站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发了大量集中式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约2.91GW,是国内领先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商和光伏电站 EPC 承包商。
光伏电站建设方面,公司十分重视项目建设的质量,针对采购、组装、集成、调试等各个环节设计了高标准的技术规范与管理体系,以充分保障电站建设的可靠品质。公司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晶科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体系已经取得 ISO14001:2015 认证、OHSAS18001:2007 认证。
光伏发电运维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管理制度,从日常操作管理、工程巡检、变压站维护、并网操作、应急方案管理等方面对光伏电站运营进行周密的运维管理。公司拥有庞大的光伏电站数据库和运维数据,为电站效率提升、电站融资和综合电力市场化交易提供真实的数据分析支持;并通过自主研发的远程数据监控系统与集控中心平台,记录日常运维活动,实现“线上管控治理、线下维护检修”,对所有电站项目进行一站式全方位监控,保障电站的稳定运行。
此外,公司管理层在光伏行业有着超过 10年的丰富经验,是国内光伏行业由起步到快速发展的见证人。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的管理层敏锐把握了行业的发展趋势,从而使得公司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成为国内一流的光伏电站运营商。公司一直致力于开发创新、高效的管理模式,采用了光伏行业适用的管理体系。在实际应用中,设计了有效的执行细则,充分调动了各个业务条线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各个项目电站的运行效率。
综上,公司良好的项目质量控制能力以及丰富的电站运维经验将为本次项目提供坚实的项目实施基础。
(二)项目基本情况分析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甘肃省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投资新建 200MW 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实际按照 1.25:1 容配比进行建设,实际建设规模为 250MW。项目所在地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中段酒泉市东北部,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00,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2,000.00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等。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金塔县晶亮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取得发改备案证明及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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