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1、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个体防护装备产业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步入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时代,个体防护装备的创新升级正在加快步伐,为促进我国个体防护装备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国家推出了多项政策:
2020年7月30日,就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举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学习时强调“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富国和强军,确保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同国家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军事能力同国家战略需求相适应。
”2019年10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包括城市公共安全、恐怖袭击安全、警用安全等公共安全产品划分为鼓励类产业。
2017年4月24日,科技部制定了《“十三五”公共安全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了研制一批公共安全技术装备的目标,要求突破公共安全技术装备核心关键技术,初步建立较为完备的公共安全装备技术体系,制定相关标准,研制标准化、系列化、成套化公共安全技术装备2016年8月26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该政策提出,改善治安基础设施、装备和信息化条件,有序开展公安警用装备应急物资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规范单警装备、被装装备、教育训练装备、制式警车和船艇、警用航空装备建设,构建满足执法需要、防护安全的单警执法装备体系,为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2006年2月7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加快公共安全装备现代化。开发保障公共安全重大装备和系列防护产品,促进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2、国防支出及全国公共安全支出保持稳定增长,个体防护装备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近年来,由于外部复杂的国际形势以及十九大提出的军队现代化建设阶段性目标的要求,我国国防军费保持稳定的增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7月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指出,中国国防支出主要由人员生活费、训练维持费和装备费三部分组成。
2010年至2017年,中国国防费从5,333.37亿元增加到10,432.37亿元,其中装备费占比逐年增加,由2010年的33.25%增至2017年的41.11%,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44%,大幅超过了国防支出的10.0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2018年,公安部召开落实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构建现代警务保障体系工作推进会,提出“要科学推进单警装备的配备管理,强化单警装备质量管理,稳步提升一线民警执勤执法的能力水平。”根据财政部统计,2008年至2018年,我国武装警察公共安全支出从664.13亿元增加到2,055.71亿元,同比增长209.53%,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96%。此外,从2008年至2019年,我国公安部公共安全支出从2,057.65亿元增加到8,007.08亿元,同比增长289.14%,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14%。
在我国国防建设深入推进和全国公共安全支出增长的双重背景下,个体防护装备(包括防弹衣、防弹头盔等)作为维护国家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项目可行性
(一)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2020年是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目标任务之年,也是军队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十四五”规划制定之年。防弹衣和防弹头盔作为主要的个体防护装备,是加强军队建设的基础。为推动个体防护装备产业发展,国家和地方先后颁布了多项相关产业政策,包括《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文件,明确支持加快公共安全装备现代化。开发保障公共安全重大装备和系列防护产品,促进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将包括城市公共安全、恐怖袭击安全、警用安全等公共安全产品划分为鼓励类产业。
同时,随着国家各部委多项军民融合政策的颁布,军品采购逐步走向市场化和公开化,更多民营企业将参与到军需产品研发、生产和成果转换中来,催生更好的防护装备进入军队采购之列,这对于推动我国个体防护装备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的背景下,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防弹衣和防弹头盔产业化建设项目,提供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防弹衣和防弹头盔产品,符合国家的战略目标。
2、个体防护装备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在紧张的国内外局势的变化和国家不断加大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力度的双重背景下,个体防护装备的需求不断增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7月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指出,2010年至2017年,我国国防装备费从1,773.59亿元增加至4,288.35亿元,同比增长141.79%,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44%。
此外,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我国警用装备市场规模为1,637.1亿元,同比2017年的1,522.6亿元增长了7.52%。防弹衣和防弹头盔等作为维护国家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主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在个体防护装备市场迅速发展的助推下将呈现一定的增长趋势。
公司通过引进先进防弹衣及防弹头盔的生产设备,有助于推进个体防护装备制造产业升级,完成装备的升级更新换代,不断满足市场对防弹装备的需求。
3、公司具有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皮具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07年至今公司一直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供应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的在库供应商,公安部、司法部合格供应商企业,公司团购客户涵盖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供应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广东省公安厅、湖南省公安厅、深圳市公安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站车服务中心等优质团购客户。
公司以高质量的产品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尤其在团购客户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获得了在军警单位保障和服务方面的表扬荣誉。
公司募投项目系对现有团购业务的延伸或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与现有业务高度相关,下游客户与现有客户资源重合,因此公司能够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为募投项目产品销售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4、公司具有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
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构建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与储备体系,通过合理的待遇、良好的机制吸引优秀的人才。公司自2007年至今一直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供应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的在库供应商,管理层对军队、武警以及公安等团购客户的需求具备深刻的见解,不仅了解客户的需求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还具有快速拓展市场的能力。公司对本项目的启动做了充分的人才准备工作,包括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将通过在人才市场以及招聘网站招聘的方式解决其它人员问题。因此,本项目具备人才可行性。
5、公司具有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储备
防弹衣以及防弹头盔等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材料的质量、生产工艺技术以及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公司已掌握了防弹衣和防弹头盔相关生产工艺技术,如智能真空热压及成模技术、盔体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包覆技术、裁割技术、裁断技术、缝纫技术等。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可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目前,公司已初步投入建设防弹衣以及防弹头盔的研发试验中心以及生产线,已具备小试能力,其产品获得了多个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验证,取得了防弹衣以及防弹头盔的生产资质。
6、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检验体系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极为重视产品质量,并顺利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以此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在生产质控上进行严格把关、科学管理,从而有效保证了高品质的产品质量。公司设立了品质检验部门,按照产品技术标准和客户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检验体系,制定了严苛的检测标准,并严格执行与监督评估。
对外协环节,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主动监督外协加工生产各环节,委派品质管理人员进驻外协加工厂,全程跟踪其生产过程,抽检产成品是否符合规定样本要求。产成品入库前,质检部门人员将对其进行抽检并出具质检报告,质检合格方可入库。
公司对所购原材料重点把关,严格按照ISO9001管理体系和公司的采购标准进行采购。公司在供应商选择上主要以知名供应商优先,在原材料入库前,公司还会将部分原材料送往国家质检中心进行检测,确保原材料的拉力、干擦、湿擦等指标符合公司的用料要求,公司也从意大利等国引进了先进的设备用于原材料检测,如剥离强度测试仪、皮料张力测试仪、耐折试验机等。
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原材料检测设备,确保原材料的相关技术指标符合国家部门制定的产品标准,有助于促进和规范高品质的产品质量。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41,448.08万元,建设期1年。项目拟新建热压罐车间、缝纫车间、裁断车间等,购置真空热压罐、防弹外套缝纫生产线、防弹材料专用智能裁断设备等先进的生产设备,用于防弹插板、防弹衣(含防弹软质层)的生产以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团购业务军警系统等领域。
2、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额为41,448.0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为37,051.30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实施时间及整体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计划分七个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厂房设计及装修、设备选型、购置、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产品试制、检测以及竣工验收。
5、项目审批情况
高性能陶瓷基复合防弹衣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项目投资备案,备案项目编号为2020-441900-28-03-083623;本项目正在履行环评等相关手续中。
6、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27.94%,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5.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