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导的研发方向为:通过对制粉、成型、烧结等工艺的不断研究,实现半导体及光电领域用先进陶瓷的制造技术攻关及其产业化。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4,759.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759.00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 4,402.00 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菲利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4、项目必要性分析
(1)加强对外合作,提升成果转化率的需要
书记在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大会上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孕育兴起,正在深刻影响世界发展格局,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一个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就能在产业分工链条中处于高端位置,就能创造激活该产业,就能拥有重要的自主知识产权而引领行业的发展。
菲利华历来注重与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在研发领域展开合作,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体系,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均保持有长期研发校企合作关系。目前,公司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研发体系,但随着近年来公司的不断发展和对创新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人才、设备及实验室、中试场所等需求与日俱增。
科技成果的转化不但对技术要求高,对研究条件、设备的要求也高。本项目的建设,无论是从场所面积,设备装备,还是检测条件上,都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需要
公司在当前主导产品市场稳定的情况下,立足于不断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将产品质量做精,将产品规模做大,才能将企业能力做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公司积极寻求新产品开发和新的市场立足点。目前无论是研发环境、研发设备还是研发人员等各方面都不足以支撑新产品、新技术的持续研发需求。
本项目的新材料研发项目不仅能提供先进的实验室条件,更能利用武汉人才集聚优势,吸引、储备一批行业内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研发专业技术人才,为公司产品的生产及研发提供重要的支撑,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5、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十二项第 12 条中“信息、新能源、国防、航空航天等领域用高性能陶瓷的制造技术开发与生产”、第十九项第 6 条中“应用于工业、医学、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的特种陶瓷生产及技术、装备开发”和第三十一项第 10 条中“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的内容。
(2)公司具备完善的研发制度和体系
公司执行《技术创新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研发项目管理上实行考核激励机制明确、技术多方案并行、项目对外开放合作三项新举措,在技术提升、产品升级、工艺改善与装备研发上均有较大突破。
公司上海研发分公司、武汉新材料公司等利用多个平台吸引人才、整合公司现有的技术力量,形成一流的研发团队。同时,充分调动、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组成若干项目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关键性技术难题的攻关,直接为产品创新、工艺创新、过程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和管理创新、市场营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的人才交流与科研合作,以创新中心为依托,不断整合社会创新资源来强化产品研发体系,充分利用其智力资源,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深度进行产学研探讨与实践,提升理论水平与对不确定性认知,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整体创新能力。
(3)武汉菲利华具备实施该项目所需的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武汉菲利华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有限公司,主要职能为湖北菲利华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参照母公司已建成完整的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该公司根据自身特点、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下设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研发部、检测部、综合服务部等各职能部门。
6、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对企业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因此本项目不进行财务评价分析;但本项目的建成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能力,有助于丰富公司市场产品供应类别,为公司进一步开拓新的市场奠定基础。
7、项目涉及备案、环评审批情况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现代产业园何家湖街 6 号金地威新江夏智造园,不涉及新增土地。
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取得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 2208-420115-04-05-911769,已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取得环评批复(武环江夏审[2022]73 号)。
此报告为正式报告摘取部分。需编制政府立项、银行贷款、投资决策等用途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思瀚产业研究院。
来源: 思瀚产业研究院 菲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