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若干发展意见》《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大力鼓励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以适应金融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的要求。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若干发展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力时机,稳步有序开展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将非核心后台业务发包给有实力、有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境内外上市。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要求按照市场化原则,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具有较强技术实力、较高管理水平的现金服务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建立集现金储备、配送、清分、自助设备托管、硬币自循环与小面额货币服务、信息采集为一体的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愿将现金处理业务外包给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实现现金服务社会化、处理集约化、数据集中化、监管全程化的目标。
前述产业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上市融资,企业与浙江全省银行网点拥有长期合作关系,人员、车辆、金库具备规模优势,产业政策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金融外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