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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思瀚产业研究院    2024-10-12

1.1 项目背景

1.1.1 普惠性托育服务定义

普惠性托育服务是指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面向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它旨在解决现有托育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让更多的家庭能够享受到优质且负担得起的托育服务。

1.1.2 普惠性托育服务正逐渐成为现代家庭育儿的重要支持

普惠性托育服务,作为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项目,正逐渐成为现代家庭育儿的重要支持。这种服务模式以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为基石,旨在为广大婴幼儿家庭提供价格合理且质量上乘的托育服务。其核心理念是解决家庭在婴幼儿照护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1.3 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正日益增长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正日益增长。现代家庭对于儿童早期教育和照顾的需求不断提高,但现有的托育服务却存在诸多问题,如高昂的收费和参差不齐的服务质量等,这无疑增加了许多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也影响了他们对托育服务的信任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1.1.4 项目发起缘由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着婴幼儿照护的挑战。工作压力、时间限制以及对高质量照护的需求,都使得普惠性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本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项目旨在满足掇刀区下辖的五个镇办(掇刀石街道街办、兴隆街办、白庙街办、团林铺镇、麻城镇)广大家庭的实际需求。

1.2 项目概述

1.2.1 项目名称

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项目

1.2.2 项目申报单位

掇刀区妇幼中心

1.2.3 项目拟定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

1.2.4 项目建设模式

本项目为非盈利性的公益项目。

项目按照《荆门市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计划在掇刀区下辖的五个镇办(掇刀石街道街办、兴隆街办、白庙街办、团林铺镇、麻城镇)建立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为辖区的居民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辖区居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1.2.5 项目场地需求及用途

(1)项目场地需求概述

场地由各镇办提供,项目不设计土建工程,仅在现有房屋做装修设计及照护服务驿站所需设备布置。

项目总建筑面积1,2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掇刀区下辖的五个镇办照护服务驿站建设,共计在五个镇办设立42个照护服务驿站。

(2)项目规划内容

照护服务驿站主要配置适合婴幼儿发展需要的教玩具、活动材料、图书绘本等,并有卫生消毒电源安全等防护设施,确保婴幼儿安全健康。配置科学育儿宣传资料、指导读物等,方便婴幼儿照料者翻阅学习。

1.2.6 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运营后预计可实现托位252个(平均每个托位建筑面积5平方米);解放家庭劳动力超200人;组织婴幼儿护理、健康等相关领域教育活动24次,预计参加人数超720人次。

1.2.7 项目筹备日期

项目建设期约为3个月。

1.3 本报告编制依据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4)《“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6)《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8号)

(7)湖北省《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

(8)《荆门市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9)项目其他调研资料;

(10)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标准。

1.4 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顺应了湖北省及荆门市改善民生及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方案,达成了如下成就:

一、系统地解决了婴幼儿家庭在托育方面的困难,提高托育服务的普及率和质量;

二、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的规范发展,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三、减轻家庭负担,增加女性就业机会;

四、推动社会性别平等。使女性能够在生育后继续追求职业发展,减轻了女性在家庭和职业之间的冲突,提升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惠性托育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其建设和发展有助于提升社会整体福祉。通过减轻家庭负担、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推动性别平等和增加就业等方式,照护服务驿站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1 政策支持

2.1.1 国家政策支持

(1)《“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不断发展和完善托育服务体系。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政策目标: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保障措施: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用地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信息支撑;加强社会支持。

2.1.2 湖北省政策支持

(1)《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加大家庭托育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早期发展指导,提供婴幼儿照护便捷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先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鼓励单位开展托育服务,”列入主要任务;

各市、县级政府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等多种方式,对托育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落实国家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支持政策。财政部门要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保障托育日常服务管理所需工作经费。

2.2 必要性分析

2.2.1 普惠性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1)双职工家庭的普及

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家庭都是双职工家庭。这意味着父母双方都需要投入工作,导致家庭在婴幼儿照护方面的时间和精力都相对有限。这些家庭更倾向于寻求外部托育服务来照顾孩子。

(2)职业发展和工作压力

社会竞争的加剧,许多家长为了职业发展,不得不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导致他们在婴幼儿照护方面感到力不从心,因此对普惠性托育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3)对专业照护的需求

现代家长更加注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和全面发展。他们认识到婴幼儿时期的教育和照护对于孩子的未来成长至关重要,更倾向于选择具备专业育儿知识和技能的托育机构来照顾孩子。

(4)经济因素

一些私立的高端托育机构也提供优质的服务,但其高昂的费用往往让许多家庭望而却步。相比之下,普惠性托育服务价格更为亲民,使得更多的家庭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托育服务。

2.2.2 提升托育服务供给

以掇刀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内容来看,2023年掇刀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位数为4.03,与“十四五”规划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本次项目建成后预计将为掇刀区带来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位约252个,预计提升掇刀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位数约0.60。

3.1 项目目标与定位

3.1.1 项目目标

为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下辖的五个镇办(掇刀石街道街办、兴隆街办、白庙街办、团林铺镇、麻城镇)的居民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辖区居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以解决家庭托育需求,并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3.1.2 项目定位

项目是满足广大家庭托育需求、提供优质服务、质量有保障的公共服务机构。

3.2 项目实施策略

3.2.1 政策支持与资金筹措

普惠性照护服务驿站属公益性项目,运营需要政府部门按照政策提供相关场地支持与资金补贴,维持运营。

3.2.2 家园共育

定期举办家长座谈会、亲子活动等,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健全的家园共育机制,确保家长能够了解孩子在照护服务驿站的学习情况,并鼓励家长参与到孩子的教育活动中来。

3.2.3 财务管理

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公开,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3.3 持续发展规划

1. 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质量标准,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求变化。

2. 定期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家长反馈并改进服务质量。

3. 加强与社区、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托育事业的发展。

4. 探索更多的托育服务模式和创新点,以满足不同家庭和孩子的个性化需求。

3.4 监管与评估

3.4.1 建立监管机制

掇刀区妇幼中心要对照护服务驿站建立健全的托育服务监管机制,对服务提供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

3.4.2 实施动态管理

掇刀区妇幼中心要对照护服务驿站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服务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3.4.3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掇刀区妇幼中心要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家长和社会的投诉和建议,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4.1 项目规划条件分析

4.1.1 地理环境

荆门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地处汉江中下游,北接襄阳市和随州市,西靠宜昌市,东临孝感市,南与荆州市、潜江市、天门市接壤,介于东经111°51′~113°29′,北纬30°32′~31°36′之间,东西最大横距155千米,南北最大纵距131千米,总面积12339.43平方千米。

4.1.2 地形地貌

荆门市东、西、北三面高,中、南部低,呈向南敞开形,兼有低山坳谷区、丘岗冲沟区和平原湖区。东北部的钟祥、京山大部分地域地处大洪山南麓,地质特征为褶皱断块山地,主要由古生界、中生界碳酸盐岩、碎屑岩以及元古界变质岩构成,形成低山或丘陵。最高点为钟祥市客店镇的斋公岩,海拔1050米;西北部的东宝区地域是由大巴山东延至保康、南漳的荆山,海拔降至1000米以下,山文线由东西转为北西至东南,蜿延形成荆山余脉。

主要由二叠三叠纪石灰岩组成,形成坳谷、冲沟分割起伏和缓的低山、丘陵或岗地。中、南部汉江两岸的钟祥市、京山市部分和沙洋县大部分地域,主要分布于新生代沉降盆地之中,由于江河冲积和湖泊淤积,形成平原湖区。最低点为沙洋县境内的长湖湖底和京山市永隆镇潘家湾河床,海拔27米。

4.1.3 气候条件

荆门市地处中纬度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带,区域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阳光充足,无霜期长,具有春季温湿、夏季炎热、秋季干凉、冬季寒冷的特征;年平均气温15.6~16.3℃,日照年均2000小时,湿度74%;年均降雨1000毫米左右,年均降水100~126天,年际变差3.05倍,年蒸发量800~1200毫米。

本项目工程所在地夏季雷雨天气较为多发,在改造施工过程中应合理组织施工,制定可靠的防洪防汛防风措施。在施工综合网络进度安排上尽量避开及留出雨季不宜施工的工程项目,如混凝土、回填土、合金材料的焊接等。

4.1.4 交通运输

铁路

截至2020年,荆门市主要有焦柳铁路、长荆铁路和荆沙铁路过境,主要火车站有荆门站、钟祥站、京山站,沿江高铁规划设立荆门西站、钟祥南站、京山南站。

公路

截至2021年末,荆门市公路里程达15899公里,增长15.9%,其中,等级公路里程(包括一、二、三、四等)15635公里,增长15.6%;农村公路14287公里,增长14.3%。

水路

荆门市临长江、踞汉江,南水北调中线的江汉运河贯穿境内。

航空

截至2022年,荆门市境内有通用机场荆门漳河机场一座。

4.1.5 经济条件

2021年,荆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20.86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7.42亿元,增长11.9%;第二产业增加值878.23亿元,增长5.6%;第三产业增加值965.21亿元,增长15.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3.4:42.7:43.9调整为13.1:41.4:45.5,第一产业比重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较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较上年上升1.6个百分点。

4.2 项目选址规划方案

4.2.1 项目选址规划的原则

1、符合国家、地区规划的要求。

2、安全原则,防洪、防震、防地质灾害。

3、节约项目用地。

4、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场址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分析和对比。

5、注意环境保护,以人为本,减少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

6、交通和运输便捷。

7、公用工程联接方便(如各种管网系统)等。

4.2.2 选址规划方案的确定

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地址选择在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下辖的五个镇办(掇刀石街道街办、兴隆街办、白庙街办、团林铺镇、麻城镇)内,自然环境、地理条件、交通运输条件较好,已拥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具备选址建设与运营的可行性:

1、项目的地点交通运输方便、快捷、公路畅通,运输能力强;

2、项目的地点原料供应有保障,电力供应充足,水资源丰富,能够保证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转;

3、建设地政府对托育建设的发展高度重视,相关政策到位,积极性高,工作务实。

5.1 设计依据和原则

5.1.1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规划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 89—2005)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8、《荆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10、《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1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6--97)

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4、《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15、《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1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18、《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19);

19、建设单位提供的1:500地形图

20、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设想及相关资料

2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5.1.2 设计原则

1.符合荆门市总体规划要求,建筑要求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创新产业的时代特征、建筑设计造型现代、构思新颖;

2.满足国土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

3.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功能设计应当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为目标,力争创造一个布局和功能分区明确、配套设施完善、安全舒适的托育服务设施;

4. 本着满足当前需要,服务长远的原则,做到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经济高效,具有前瞻性;

5.充分利用现有地形高差,建筑呈台地式布置,尽量减少土方量,同时使规划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在工程造价与建筑面积之间取得平衡点;

6.建筑设计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设计标准、准则与规范;

7.建筑和环境应综合考虑防火、抗震和防洪等安全设施。

5.2 项目建设标准

5.2.1 场地建设标准

各城市社区要综合利用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适宜场地,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链接专业组织和社会资源,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专家咨询指导等多种方式,为家庭提供公益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意识和能力,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有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还可以结合实际,为家庭提供临时托等服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应设置在一层或二层,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驿站及周边环境要符合卫生、环保、安全、消防等相关要求。

5.2.2 设施配置标准

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要配置适合婴幼儿发展需要的教玩具、活动材料、图书绘本等,并有卫生消毒、电源安全等防护设施,确保婴幼儿安全健康。配置科学育儿宣传资料、指导读物等,方便婴幼儿照料者翻阅学习。

5.2.3 服务管理标准

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以社区为主体负责建设和日常管理,接受上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机构的业务指导。要注意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等专业资源,运用微信群、小程序和手机APP等多种方式,聚焦健康、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和安全保障等重点内容,举办线上线下活动,丰富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内容和方式。要制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计划,提前向辖区居民公布,每月至少开展1-2次活动,每年至少为婴幼儿家庭提供1次上门指导服务。

5.3 公用及辅助工程

5.3.1 给排水工程

(1)设计依据: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37-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年版);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业主及其他专业提供的相关资料。

(2)设计范围

建筑物室内、外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灭火器系统设计。

(3)给水系统设计

1)水源用水

本项目用水为日常的生活用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

2)给水网管规划

用水就近接入DN100给水管道,规划管网与周边敷设给水管连成环状管网,以确保供水的安全性。

3)排水系统

规划原则:根据规划用地的地形,就近排放雨水和污水,合理划分排放区域。

室内采用粪便污水与洗浴废水合流排水管道系统。室内地面层(±0.000m)以上的生活污水重力流排出。

为保证较好的室内环境,污水管道系统设有伸顶通气方式。

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道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管材

①室内生活给水管采用PPR塑料管,热熔连接。给水立管采用衬塑钢管,卡箍连接。

②室外生活给水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给水管,橡胶圈承插连接。

③室外排水管道采用埋地硬聚氯乙烯PVC-U 实壁管(白色),承插橡胶圈连接。

6)抗震设计

为防止地震时给排水管道系统及消防管道系统失效或跌落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中相关条文,应对机电管线系统进行抗震加固,具体深化设计由专业公司完成,并满足以下要求:

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

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中间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

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距离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按规范8.2.3条的规定间距依次增加纵向抗震支吊架。

抗震支吊架的斜撑与吊架的距离不得大于0.1m。

5.3.2 变配电工程

(1)设计依据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建筑照明计标准》 B50034-20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981-201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相关专业及建设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2)设计范围

电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3)电力配电系统:

根据《荆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片区内用电负荷根据项目建筑面积进行预测。

5.3.3 消防工程

1、消防用水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要求设计,本工程消防总用水量为120升/秒,其中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30升/秒,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 45升/秒,自动喷淋用水量为45升/秒,消防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2、室内消火栓系统∶每层楼设置若干消火栓箱(单栓口,带20米长水带)。

3、手提式灭火器:根据消防规范有关要求,在需要的场所按需摆设。

4、室外消火栓:沿内部道路设置,并在靠近十字路口,按消防规范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5.3.4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

1、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内装火灾报警主机一台,联动柜一台,并设有备用电源,各楼层设置实时计算报警一台、备用电源一套。

2、各层内均设置火灾报警探测器,以及在走道、各出入口处等公共场所设置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插孔、消防广播扬声器、消防警铃等,探测器采用技术性能良好的进口产品。

3、消防配管配线集中汇总到弱电管道竖井的消防中继器,再通过弱电井线槽汇总到消防监控中心。其他按照消防规范及火灾报警规范的有关要求配置。

完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此报告为摘录公开部分。定制化编制政府立项审批备案、国资委备案、银行贷款、产业基金融资、内部董事会投资决策等用途可研报告可咨询思瀚。

思瀚发布,严禁转载。

目录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背景

1.1.1 普惠性托育服务定义

1.1.2 普惠性托育服务正逐渐成为现代家庭育儿的重要支持

1.1.3 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正日益增长

1.1.4 项目发起缘由

1.2 项目概述

1.2.1 项目名称

1.2.2 项目申报单位

1.2.3 项目拟定地址

1.2.4 项目建设模式

1.2.5 项目场地需求及用途

(1)项目场地需求概述

(2)项目规划内容

1.2.6 项目效益指标

1.2.7 项目筹备日期

1.3 本报告编制依据

1.4 主要结论

第二章 项目政策及必要性分析

2.1 政策支持

2.1.1 国家政策支持

(1)《“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2.1.2 湖北省政策支持

2.2 必要性分析

2.2.1 普惠性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1)双职工家庭的普及

(2)职业发展和工作压力

(3) 对专业照护的需求

(4) 经济因素

2.2.2 提升托育服务供给

第三章 项目实施方案

3.1 项目目标与定位

3.1.1 项目目标

3.1.2 项目定位

3.2 项目实施策略

3.2.1 政策支持与资金筹措

3.2.2 家园共育

3.2.3 财务管理

3.3 持续发展规划

3.4 监管与评估

3.4.1 建立监管机制

3.4.2 实施动态管理

3.4.3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第四章 项目规划条件分析

4.1 项目规划条件分析

4.1.1 地理环境

4.1.2 地形地貌

4.1.3 气候条件

4.1.4 交通运输

4.1.5 经济条件

4.2 项目选址规划方案

4.2.1 项目选址规划的原则

4.2.2 选址规划方案的确定

第五章 项目设计方案

5.1 设计依据和原则

5.1.1 编制依据

5.1.2 设计原则

5.2 项目建设标准

5.2.1 场地建设标准

5.2.2 设施配置标准

5.2.3 服务管理标准

5.3 公用及辅助工程

5.3.1 给排水工程

5.3.2 变配电工程

5.3.3 消防工程

5.3.4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

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

6.1 环境评价依据及执行标准

6.1.1 环境质量标准

6.1.2 污染物排放标准

6.2 污染控制目标

6.3 装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3.1 施工期污染排放情况

6.3.2 装修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

6.3.3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

6.3.4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

6.3.5 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6.4 环境保护的建议

6.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第七章 安全、消防及管理规范

7.1 装修施工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分析

7.1.1 装修施工作业

7.1.2 用电设备

7.1.3 室内空气质量

7.2 安全措施方案

7.3 消防设施

7.3.1 消防用水

7.3.2 消防设备

7.3.3 消防用电

7.4 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管理规范

7.4.1 人员配比

7.4.2 基本素质要求和培训学习

7.4.3 专业资质

7.5 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卫生和安全管理要求

7.5.1 安全管理

7.5.2 消毒管理

7.5.3 卫生保洁管理

7.5.4 流感、手足口高发时的应对措施

7.6 驿站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7.7 婴幼儿及其父母(看护人)卫生要求

7.8 来访者卫生要求

第八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8.1 投资估算范围依据

8.1.1 投资估算范围

8.1.2 投资估算参考范围

8.2 项目投资估算

8.3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九章 结论及政策需求

9.1 项目效益

9.1.1 社会效益

9.1.2 经济效益

9.2 政府支持申请

附件:

(1)政府投入部分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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