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1)国家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一人类共同面对的生存环境问题、防治大气污染,全球能源结构正在不断向清洁、可再生能源倾斜。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 年 3 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规划纲要》对我国未来能源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安排,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确定了行动路线图,对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做出了详细部署,对加快风电、光伏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2022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2023 年 7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科学合理设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统能源比重。
2024 年 7 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指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健全清洁能源供给保障制度体系。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推动清洁能源生产供给由集中开发、大范围统一输配向区域自平衡和跨区优化配置并重转变,形成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供给格局。
完善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互补和替代政策机制,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实现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同互补、有序替代。健全现代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体制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源网荷储协同布局,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清洁能源发展势在必行,风电、光伏发电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受政策利好将持续快速发展,成为调整能源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的重要产业支柱。新型储能是支撑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同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拓展,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投资就业,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之一。
(2)新疆风光资源丰富,发展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大有可为
新疆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推进建设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丰富,风能资源总储量、太阳能全年平均日照时数均居全国全列。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在重点任务中明确加快电力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加快推进风电开发。持续推进以
外送为核心的哈密、准噶尔新能源基地建设,有序推动以内消为重点的塔城、达坂城、百里风区、额尔齐斯河谷、若羌等百万千瓦级风区开发。二是积极推进太阳能开发。光伏发电、光热项目优先布局在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着力提升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以哈密、准东、南疆环塔三大新能源基地为依托,推进光伏发电发展。
公司本次投资的立新能源三塘湖 20 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 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哈密地区,对实现新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构建多元化电力保障体系、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实施目的
(1)顺应国家产业政策,提升公司装机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2023 年能源供给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 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 亿千瓦左右。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2024 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统计年鉴》报告显示,到 2023 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 38.70 亿千瓦,新增装机量达 4.73 亿千瓦,同比涨幅达 13.9%,刷新历史最高纪录。不仅如此,在 2023 年全球新增电力装机容量中,以光伏、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占比达到 97.6%,达到历史新高。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多个相关政策大力扶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有效提升产业整体规模和优化发展结构。
(2)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由于风电、光伏发电具有建设成本高、回收期长的特点,行业内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6.62%,
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9 月公司利息费用分别为 2.06 亿元、2.01 亿元、1.86 亿元和 1.47 亿元,财务费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通过本次项目,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融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营运资金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为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布局提供了资金支持,是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3、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出具的《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自治区 2022 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批复立新能源三塘湖 20 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 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于新疆哈密市三塘湖地区。项目投资总额为 311,682.86 万元。
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和目标
本项目所在地区经济总量偏小,经济增长方式单一,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小城镇基础建设滞后,各类社会服务功能不够完善,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实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须改善以往依赖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一经济结构,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潜在优势,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逐步提高科技含量,增进经济效益。
随着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该地区丰富的风能、太阳能,把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建设作为今后经济发展的产业之一,以电力发展带动相关产业,促进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任重而道远的意义。
储能+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带动地区相关产业如建材、交通、设备制造业的发展,为扩大就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将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带动和促进地区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新能源的相继开发,储能+新能源将为地方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雄心峰会上发表《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重要讲话,宣布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 2005 年增加 60 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哈密地区风资源及光资源十分丰富,属于清洁可再生能源,储能配套新能源项目开发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不仅可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还将增加国家清洁能源战略储备,为国家早日实现能源绿色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3)符合能源电力结构调整的需要
2021 年 5 月 21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 号),要求:“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实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 20%左右的目标”。依据国家政策,新能源发电企业建设“储能+新能源电站”不仅对电网起到补充作用,而且有助于当地能源结构的调整,对促进新疆自治区能源生产、消费革命具有重要意义。
(4)符合区域产业政策指导方向并为储能产业起到领先示范作用
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布局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加快构建新疆自治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新疆发改委会出台了《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 版)》,提出配套储能推进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等方式,开展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一种途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 号)明确指出,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按照 20%(时长 4 小时)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的优先并网。结合我区电网消纳实际,对建设 4 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 4 倍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新型储能实证基地是以推动储能行业发展为目标的开放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对储能先进设备、产品、方案开展户外实证对比,对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展户外实验,对主要设备、产品性能、指标等开展户外检测。
通过建设新型储能实证基地,开展储能关键设备、产品、系统的户外实证、实验、检测工作,可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实际应用效果提供科学的检测对照数据支撑,为国家制定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在哈密三塘湖地区布置新能源+储能项目对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化石能源资源被急剧消耗,储量有限的一次性能源,以及利用一次性能源所带来的环境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环境。对此,我国提出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计划,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发和推广太阳能、风能和潮汐能等新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的比重,并且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本项目拟在新疆哈密三塘湖地区新建风电+储能项目,该地区风能资源充足,可以有效降低煤炭资源的使用,缓解高碳排放带来的环境问题,契合国家低碳经济战略,国家一系列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鼓励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
(2)项目所在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运营前景
本项目位于新疆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项目中心距哈密市直线距离约 175km, 距离三塘湖镇约 62km,场址区为戈壁丘陵地形,海拔高度介于580~720m 之间,场址西部有 G575、南部 G331 高速经过,对外交通条件便利,现场施工条件好。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 800MW,设计安装128台 6.25MW 风机,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配置 20 万千瓦/80 万千瓦时储能系统,施工工期 1 年。该风电场主风向主风能以为西北(NW)风、西西北(WNW)频率最大,盛行风向稳定。
风速春夏季大,秋冬季小;白天小、夜间大。本风电场测风塔 110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介于 7.65 m/s~8.19m/s 之间,平均风功率密度介于704W/m2~807W/m2 之间。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判定该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5 级。
本风电场标准空气密度下 110m 高度 50 年一遇最大风速为34.72m/s,小于 37.5m/s。测风塔 70m~90m 高度湍流强度介于 0.067~0.08 之间,湍流强度较弱。
综上,本项目所处地区具有很好的风能开发利用价值,适于建设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
(3)储能市场技术成熟可靠,符合电网发展需要
电化学储能是储能市场保持增长的新动力,无论是从全球还是中国装机情况来看,2018 年都可以说是电化学储能的元年,亦是爆发式增长的一年。
2018 年我国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1,072.7MW,同比增长 175.2%,占我们储能市场装机规模比重从 2017 年 1.35%提升到 2018 年的 3.43%,2019 年我国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1,592.3MW,同比增长 48.4%,占储能市场装机规模比重从 2018年 3.43%提升到 2019 年的 4.90%,2020 年我国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容量为785.1MW,装机规模达到2,377.4MW,从2019年4.90%提升到2020年的7.41%,2021 年,中国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规模大幅度增长至 1,844.60MW。目前,电力储能市场技术已步入大规模应用阶段且技术成熟可靠。
2023 年,新型储能发展迅速,国内已投运储能设备装机超 3GW。截至 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 3,139 万千瓦/6,687 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 2.1 小时。其中,2023 年新增装机规模约 2,260 万千瓦/4,870万千瓦时,较 2022 年底增长超过 260%,近 10 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
从储能作用来看,电力储能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能够作为输电网投资升级的替代方案,能够延缓输电网的升级与增容,是提升电网输送能力,降低输变电投资的重要途径。
综上,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合国家政策发展建设“可再生能源电站+储能”模式,符合国家电网的发展需要。
(4)公司具有运营经验优势和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从事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并建设、运营、管理数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多年以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经验和经营管理经验,可快速将现有业务的管理经验运用到新地区、新项目上,一旦风光电基地建成,无论在人员配备或是技术支持都能快速响应。
公司目前已在哈密地区建设运营哈密国投新风三塘湖第三风电场A区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能源烟墩第七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电项目、伊吾淖毛湖49.5MW 风力发电项目、伊吾白石湖 15MW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 49.5MW 项目等风力发电项目,公司对于在哈密地区建立风电项目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本项目的投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哈密地区的风电装机规模,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稳定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已培育出一支文化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的高素质年轻人才队伍。公司已熟练掌握风光电系统技术和智能监控技术,这些技术不仅可以有效监测发电情况,并且有助于分析风机设备、光伏组件的发电指标和关键零部件的实时运行参数,实时反馈到研发和运维领域。因此,经验优势和人才优势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11,682.86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等。
7、项目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 10.38%,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09%,投资回收期为 11.3 年,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好。
8、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9、项目实施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
10、项目核准情况
立新能源三塘湖 20 万千瓦/80 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 万千瓦风电项目已于2022 年 7 月 4 日取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具的《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 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取得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立新能源三塘湖 20 万千瓦/80 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 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哈市环监函[2022]134 号)。
完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此报告为摘录公开部分。定制化编制政府立项审批备案、国资委备案、银行贷款、产业基金融资、内部董事会投资决策等用途可研报告可咨询思瀚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