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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风电场及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思瀚产业研究院 四川新能源动力    2024-10-31

公司目前主业为新能源发电及锂电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涵盖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同时,经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评估,公司业务绿色表现能力出色且在环境表现方面的绿色水平很高、在社会表现方面的绿色水平极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绿色水平很高,确定公司绿色企业等级为 Ge-1。

1、项目功能定位核查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需求持续增长,增加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近年来,国家发布各项新能源行业政策促进行业可快速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行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电力市场体系也在加快完善。

202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2 年 3 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3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在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下,电力行业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加快清洁低碳转型,实现碳减排目标。资金全部用于向子公司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制度有关规定。

2、项目建设背景

“十三五”以来,四川省电源电网规模稳步提升,电力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得到较好保障;但电源多能互补性不强,全省水电装机约占全省装机总量的 78%,水电占比较高,其他电力等占比较低,“丰余枯缺”矛盾十分突出,极端情况下火电等不能弥补水电出力不足带来的电力缺口。

四川省政府发布的《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 年)》指出,到2025 年要基本建成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电力系统,促使电源结构更加优化,水电、火电、风电、光伏发电占比从 77.8%、15.9%、4.6%、1.7%调整为64.1%、16.6%、6.0%、13.3%,促使电源多能互补、水火互济能力显著增强,推进“三州一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光伏基地和凉山州风电基地加快建设。

公司持续开展风电与光伏业务,费用全部用于向子公司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项目。

其中,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位于凉山州和甘孜州,系四川省风光资源丰富的区域,也是《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 年)》指出的要加强风电基地和光伏基地建设的区域。公司本次资金投向,可有效强化利用相关区域的风光资源,提升四川省的风电和光伏发电投资规模,促进全省电源结构更加优化,符合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

3、项目建设内容

堵格二期风电场风电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淌塘三期风电场风电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小街二期风电场风电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理塘 3#地块高城光伏项目光伏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均为51%。本期资金规模为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相对较小,在项目总投中占比较低,未超过公司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持股比例,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4、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内部资金与外部融资,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比 20%。本期项目尚未开工,尚需投资金额较大,资金规模为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相对较小,在项目总投中占比较低,未超过项目资金缺口。

5、项目用地情况

项目均已分别取得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本期债券募投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6、项目合规情况相关项目已完成的主要审批(备案)情况:

堵格二期风电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凉山会东堵格二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4〕368 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13400- 2024-00001 号。

淌塘三期风电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凉山会东淌塘三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4〕369 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13400- 2024-00014 号。

小街二期风电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凉山会东小街二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4〕365 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13400- 2024-00008 号。

理塘 3#地块高城光伏项目《四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312- 510000-04-01- 690955】FGQB- 2575 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513334- 2024-00049 号。

7、绿色项目认定情况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 年 10 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将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提上议程,为气候变化领域的建设投资、资金筹措和风险管控进行了全面部署。该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定义与支持范围,指出气候投融资是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支持范围包括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两个方面。

2020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要抓紧制定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

作为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对于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意义重大,可为相关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要求项目碳减排效益显著,适用标准可依据国内主要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证上〔2023〕990 号)第五十七条中规定,碳中和项目包括下列类别:

1)清洁能源类,包括水能、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浅层地温能及海洋能等开发利用项目;

2)清洁交通类,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化货运铁路、电动公交车辆替换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项目;

3)可持续建筑类,包括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4)工业低碳改造类,包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业能效提升、电气化改造及高碳排放转型升级等项目;5)其他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项目。对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风力发电项目属于“三、清洁能源产业-3.2 清洁能源-3.2.2 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与运营-3.2.2.1 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类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属于“三、清洁能源产业-3.2 清洁能源- 3.2.2 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与运营-3.2.2.2 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类项目。

对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风力发电项目属于“3.清洁能源产业-3.2 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3.2.1 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类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属于“3.清洁能源产业-3.2 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3.2.2 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类项目。

8、环境效益分析

(1)项目的环境效益

资金最终用途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后,预计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量 188.52 万吨,年替代化石能源量 86.23 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硫量 248.53 吨,年减排氮氧化物量 398.24 吨,年减排烟尘量50.91 吨。按照资金投放规模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进行折算,资金预计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量 8.56 万吨、年替代化石能源量3.92 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硫量 11.29 吨,年减排氮氧化物量 18.09 吨,年减排烟尘量2.31吨。

计算参照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中“3.2 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计算公式计算项目的年减排二氧化碳量、年替代化石能源量、年减排二氧化硫量、年减排氮氧化物量、年减排烟尘量。

1)年减排二氧化碳量

CO2 = Wg × αi

式中:

CO2--项目年减排二氧化碳量,单位:吨二氧化碳/年;

Wg--项目年供电量,单位:兆瓦时/年;

αi--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在地区区域电网的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单位: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根据 UNFCCC《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7.0 版)》,对于风电、光伏项目αi = 75%×EFgrid,OM,y+25%×EFgrid,BM,y,对于风电、光伏以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水电、地热发电项目αi =50%×EFgrid,OM,y+50%×EFgrid,BM,y。

2)年替代化石能源量

E = Wg × β × 10

式中:

E--项目年替代化石能源量,单位:吨标准煤/年;

Wg--项目年供电量,单位:万千瓦时/年;

β--项目投产年度全国平均火电供电煤耗,单位:千克标煤/千瓦时;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 全国电力工业统计 88 数据》取 2022 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 0.3015 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3)年减排二氧化硫量

SO2 = Wf × ESO2 × 10−2�� = ��/(1 − � × 10−2)

式中:SO2--项目年减排二氧化硫量,单位:吨/年;

Wg--项目年供电量,单位:万千瓦时/年;

Wf--项目替代同等年供电量的火电对应的年发电量,单位:万千瓦时/年;

η--项目投产年度全国平均火电厂厂用电率,单位:%;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23》取 2022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厂用电率4.49%;

ESO2 --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克/千瓦时;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23》取 2022 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量 0.083 克/千瓦时。

4)年减排氮氧化物量

NOx = Wf × ENOx × 10−2�� = ��/(1 − � × 10−2)

式中:

NOx--项目年减排氮氧化物量,单位:吨/年;

Wg--项目年供电量,单位:万千瓦时/年;

Wf--项目替代同等年供电量的火电对应的年发电量,单位:万千瓦时/年;

η--项目投产年度全国平均火电厂厂用电率,单位:%;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23》取 2022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厂用电率4.49%;

ENOx --单位火电发电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单位:克/千瓦时;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23》取 2022 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氮氧化物排放量 0.133 克/千瓦时。

5)年减排烟尘量

烟尘 = Wf × E烟尘 × 10−2�� = ��/(1 − � × 10−2)

式中:烟尘--项目年减排烟尘量,单位:吨/年;

Wg--项目年供电量,单位:万千瓦时/年;

Wf--项目替代同等年供电量的火电对应的年发电量,单位:万千瓦时/年;

η--项目投产年度全国平均火电厂厂用电率,单位:%;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23》取 2022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厂用电率4.49%;

E烟尘--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单位:克/千瓦时;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23》取 2022 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0.017 克/千瓦时。

此外,资金拟投项目,在产生以上定量环境效益的同时也会产生如下定性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1)提升节能减排效果,助力 2060 年碳中和

随着对气候变化的关注不断提高,在世界范围内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低碳电力的发展已经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能源利用将会从高碳到低碳再到零碳,实现电力零碳化和燃料零碳化,其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将继续增加。资金拟投放的清洁能源发电类项目属于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符合未来能源发展趋势,且有助于2060 年之前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2)减少污染物排放,利于生态环境健康发展

清洁能源发电与燃煤发电相比,可大幅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粉尘的排放量,有利于生态环境健康发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粉尘是主要的大气污染物,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引起呼吸道疾病。资金拟投放的清洁能源发电类项目可以减轻受电地区的环境和雾霾污染,有利于受电区域的环境和人群健康。

3)优化资源配置,增进资源有效利用

随着工业化水平的迅速提升,人类对能源依赖越来越大,尤其是以石油和煤炭为代表的化石能源。在化石能源开采过程中,例如煤矿开采,也会造成周围土地和水资源等资源的破坏。光伏发电过程避免了化石能源的使用,减少了化石能源开采,保护了土地等自然资源,并将化石能源留在必要的领域使用,促使人类可持续发展。同时,在火力发电过程中,需要大量循环水发挥冷却作用,造成水资源的消耗,光伏发电过程几乎不消耗水资源,实现了水资源的节约。

4)加速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能源系统的清洁化转型是我国脱碳工作的核心重点。清洁能源系统需要部署建设大规模的新能源发电设施。清洁能源发电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可有效带动相应上游产业链,下游运营方以及中间各环节服务商的需求,带动光伏发电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有效带动经济,提升新能源发电产业链的完善程度。

(2)项目的环境影响

本次资金对应项目在实现环境效益的同时,亦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具体如下:清洁能源发电类项目在建设期可能会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

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二次扬尘的影响,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防尘网;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污水暂存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扬尘,禁止向河内倾倒,避免对当地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主要源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采取禁止夜间施工的措施,避免对居民保护目标产生噪声影响;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等,施工期的固废经分类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清洁能源发电类项目在运营期,可能会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

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废水主要来源于升压站和综合楼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集中处理后用作站内绿化用水;噪声主要由于风力发电类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在运转过程中,叶片扫风的空气动力噪声和机组内部机械运转的机械噪声,在风机选址阶段,已尽可能对居民进行了避让,减小噪声影响;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蓄电池、废润滑油、含油棉纱等,以上固废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置,不外排。

此外,风力发电类项目在运营期有可能产生生态环境影响。风机的架设可能对鸟类造成危害,特别是对夜间迁徙的候鸟,风机在运转过程中产生噪声可能会驱赶鸟类,减少鸟类的活动范围。为此,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在环境管理方面的措施,并对项目工人进行保护鸟类的教育,如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鸟类监测部门光伏发电类项目在运营期有可能产生光污染。

对于光污染,太阳能组件的透光率非常高,反射率很低,同时暴露在强光下的金属构件均也考虑采用哑光处理或刷漆,控制光污染发生。综上所述,本次资金拟投向的清洁能源发电类项目未来能够产生的环境效益显著,而带来额外环境影响风险较小。

完整版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此报告为摘录公开部分。定制化编制政府立项审批备案、国资委备案、银行贷款、产业基金融资、内部董事会投资决策等用途可研报告可咨询思瀚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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