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海洋开发战略的不断推进,为加快推动海洋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与装备技术发展,落实公司深远海域系列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深远海洋勘察装备和技术的科技研发能力,公司拟由控股子公司华东院、中南院购买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各一座。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44,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本项目投资构成如下:单位: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系购买公司海上科研、勘察配套装备,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购置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海洋工程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海上勘察业务经营开拓能力,提高项目履约核心能力,构筑公司全系列深远海勘察规模作业能力壁垒。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分析报告公告之日,本项目已履行公司内部立项程序,不涉及需要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情形。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中国电建作为全球清洁低碳能源、水资源与环境建设领域的引领者,是推动实现国家“3060”战略目标的重要力量。海上风电作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主要形式之一,对拉动沿海省份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随着我国超大型风机运输吊装、运营维保技术不断完善,我国海上风电也迈入规模化时代。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6.90吉瓦,同比上升452.29%,我国海上风电产业迈入高速发展轨道。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进一步提高了海上风电在沿海各省的发展潜力,根据广东、山东、浙江、海南、江苏、广西、福建等地出台的海上风电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的总规划容量将超100吉瓦,将有效带动海上风电大型装备的使用。
此外,随着海上风电工程技术不断发展成熟,未来海上工程将不断向深远海区域拓展。为保证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不仅需要打造满足当下工程需求的海上施工作业能力装备,亦需提前布局深远海域勘探设备配备,不断推进海上勘探核心装备建造,提升海洋工程勘察综合作业能力,以装备优势带动业务发展。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及各省区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至2030年,50米以浅条件下,仅江苏、福建、广东等省份海上风电累计待开发量约7000万千瓦;十五五期间,50米以上的水深条件下,我国浙江、粤西等地的专属经济区内尚存在一定开发的可能性,其技术可开发量约在500~800万千瓦。海上风电业务市场规模在中长期内将持续维持高位,为本项目购置的海上工程装备带来良好应用前景。
此外,随着“海洋强国”和“中国制造 2025”等国家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将迎来海洋工程建设蓬勃发展的高峰期。海洋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将愈发重要和突出,海洋工程建设将继续高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展规划,2030年我国海洋经济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接近15%,每年海洋工程投资超过21万亿,其中海洋工程建筑业相关投资超过3.2万亿。作为海洋工程建筑行业的基础和保障,海洋岩土工程勘察产业和海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正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势必将得到迅速发展。
我国陆地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海岛海岸线长达1.4万公里,拥有岛屿6万多个,海洋的阻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制约。为了促进我国沿海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助推沿海经济与区域协调发展,势必将带动一大批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的建设。目前我国已建水下隧道60余座,在建跨海跨江通道近20座,目前已有规划的跨海通道超过20余座,预计投资总额超过5,000亿元。相关海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将成为中国电建未来重点挖掘的新兴市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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