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的背景
1、全球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加速推进,风能和太阳能占比快速提高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是全世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全球能源转型已由起步蓄力期转向全面加速期,正在推动全球能源和工业体系加快演变重构。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能源结构加快调整,新能源技术水平和经济性大幅提升,风能和太阳能利用实现跃升发展。随着全球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2016年,178个国家和第五共同签署《巴黎协定》,对于气候变化协定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
《巴黎协定》签署以来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全球新增发电量的约60%。中国、欧盟、美国、日本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碳中和目标,世界主要经济体积极推动经济绿色复苏,绿色产业已成为重要投资领域,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迎来新机遇,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总量的份额就要从2017年的14%提高到2050年的65%。可再生能源的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到2050年的转型能源方案中,太阳能和风能的份额将大大提高。
2、发展风电和太阳能为代表的清洁能源是实现双碳战略重要支撑
为更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是我国甚至全球必然的发展方向和道路。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讲话时即指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并做出中国承诺,力争于2030年前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大国际场合就应对气候变化提出有力
度的目标和愿景,发表一系列倡议和看法,为我国绿色低碳转型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全球气候治理不断贡献中国力量。为了加快构建清洁高效低碳安全的新能源体系,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为了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构建现代能源体系,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基桩
随后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中和工作的通知》、《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支持性政策,力争实现双碳目标。
3、沿海省份积极布局海风电产业,海上风电爆发点已出现
我国拥有海岸线3.2万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可利用海域面积300多万平方公里,并且海上很少有静风期。根据发改委能源所发布的《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2050》报告,中国水深5-50米海域,100米高度的海上风能资源开放量为5亿千瓦,总面积达39.4万平方千米,发展海上风电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
同时,江苏、山东、广东等我国海上风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也是我国用电需求大的经济发达地区。在沿海地区大力发展风电产业,既能够实现电力的就近消纳,降低运输成本,又能够满足沿海地区用电需求,保障地区经济稳定发展。风力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背景的的发电方式之一,已成为实现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和双碳目标的重要依托。
2MW主机导管架基础钢桩图片
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我国进行大规模的风电建设,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21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4,757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新增1,690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首次超过英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海上风电市场。目前江苏、广东、山东等沿海省份“十四五”时期海上风电规划已陆续出台,各省份积极布局海上风电产业,进一步扩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
在“十四五”建设期间,江苏规划海上风电项目场址28个,装机规模达909万千瓦;广东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计划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山东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充分利用海上风电资源,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力争开工1,000万千瓦,投运500万千瓦。海上风电作为“十四五”期间推动沿海地区风电规模化开发,促进新能源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施力方向,已迎来发展的爆发期。伍德麦肯兹预计,碳中和目标将推动中国海上风电市场于2021年至2030年期间,实现新增并网装机容量88 GW,至2030年底,中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将达到97 GW,占风电累计并网装机的13%。
4、规模化、集群化成为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趋势
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对于上网电量给予电价补贴,有力支持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更好适应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现状,实现可再生能源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度,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2022年起中央财政不再对新增海上风电进行补贴,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行业进入平价时代,将进入低成本、规模化的发展阶段。
“十四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将进一步走向规模化、集群化。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再次强调要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推动一批百万千瓦级深远海上风电示范工程项目开工。预计到2025年在五大基地新增并网的海上风电容量将超过两千万千瓦,新增开工规模将超过四千万瓦。克拉克森研究指出,中国海上风电投运规模有望在“十四五”末期达到60GW,将当前投运水平(24GW)增长约1.5倍数,新增市场空间广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海力风电全资子公司海力风电设备科技(滨海)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项目投资总额 63,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58,000.00万元,投资内容包括土地购置、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将拥有年产 150套 8MW及以上单桩的生产能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优化公司优势市场布局,夯实公司区域领先地位
盐城市拥有江苏省最长海岸线和最大海域面积,沿海风能资源丰富,有效风能时数多,近海风功率密度大,10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超过 7.6米/秒,远海接近 8米/秒,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可达 3,000-3,600小时。
根据《盐城市“十四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到 2025年,新能源产业成为盐城市的支柱产业,新能源产业开票销售确保达到 2,000亿元,其中,风电装备 500亿元,风电整机产能达到 3,350台(套)/年,推动风电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级海上风电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辐射长三角的区域性海上风电运维基地。
目前公司拥有海力风电、海灵重工、海工能源、海力海上等多个生产基地,分布于如东、通州、大丰等沿海地区,在江苏省已形成较为突出的区域布局优势。本项目建设是充分利用盐城市打造国家级海上风电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市场机会,进一步优化公司在江苏省市场布局,夯实公司区域性的领先地位。
(2)适应海上风电单机容量大型化发展趋势
虽然大型涡轮机比小机型的成本更高,但这些巨型涡轮机可以显著降低单位容量的风电机组物料成本,从而降低单位容量的风电机组造价。2021年,我国共有 20种不同单机容量的海上风电机组有装机,比 2020年增加 7种。6.0~7.0MW(不含7.0MW)海上风电机组新增装机容量占全部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 45.9%,比2020年增长约 29.8个百分点.。
目前欧洲新增海上风电机组平均容量从 2019年的7.2MW提高到 2020年的 8.2MW。根据 GWEC预计,2025年全球新增海上风电机组平均容量将达到 11.5MW。
相较于小容量设备,单机容量大型化对相关设备的生产条件提出更高的要求。
公司目前的生产厂房布局、生产设备配备,已经无法适应海上风电机组设备大型化的发展趋势。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通过新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实现8MW及以上单桩的生产能力,适应未来单机容量大型化发展趋势。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建设符合政府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的政策导向
风电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具有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好、经济竞争力较强、环境影响微小等优势,是最有可能在未来支撑世界经济发展的能源技术之一。
与陆上风电场相比,海上风电场的优点主要是不占用土地资源,基本不受地形地貌影响,风速更高,风能资源更丰富,风电机组单机容量更大,年利用小时数更高的特点。我国持续出台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等支持性、规划性政策,并提出要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在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地规划建设千万千瓦级的海上风电集群化基地。
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全力打造盐城、南通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动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中心落户江苏省,加快海上风电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基地建设,加快提升港口能级,加强海上风电运维平台及港口码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在政策的引导下,海上风电行业逐渐进入快速建设阶段。本项目建设符合政策发展导向,项目建成以后,在助力我国海上风电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2)公司具备成熟技术开发体系和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海上风电设备零部件行业的生产厂商之一,系经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试点企业,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等研发平台。
公司技术中心下设研发组、设计组、技术组、工艺组、检验组等,具体负责工艺技术研发、产品图纸转化、外联技术协同、过程质量检验等。公司主要技术人员从事风电设备零部件研发十余年,其中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业超过 20年的技术人员 7名。公司曾荣获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江苏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等荣誉,并被评为全省机械行业创新型先进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经过长期的技术创新积淀,公司在核心技术领域特别是海上风电方面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专利授权 121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9项。
公司凭借多年在风电设备零部件领域积累的研发经验和技术工艺成果,所生产产品能够基本覆盖市场上各类客户的技术要求及产品特殊要求,体现出较强的技术工艺优势,也为本项目实施奠定技术基础。
(3)长期稳定的客户基础是产能消化重要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风电塔筒、桩基、导管架等风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及企业形象,先后与中国交建、中广核、龙源振华、天津港航、韩通重工等风电场施工商,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华润电力、三峡新能源、江苏新能等风电场运营商,以及上海电气、金风科技、中国海装、远景能源等风电整机厂商建立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统计,2021年我国七大海上风电整机厂商市场占比 100%,其中上海电气占比 29%、金风科技占比 16.5%、中国海装占比13.8%。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具备了根据客户需求,针对性的研发设计能力,能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变化并进行针对性研发,从而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和订单来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客户及产能消化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 63,000.00万元,其中拟募集资金投入 58,0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投资金额 63,000.00万元,建设期 2年,经保守测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0.6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12年,经济效益良好。
6、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苏(2022)滨海县不动产权第0023497号。
(2)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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