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将以升级后的技术中心为依托,以混合云技术为支撑,建成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智慧法治综合平台。为各级政法委、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等提供平台化“互联网+应用+服务”智慧解决方案,形成信息动态感知、知识深度学习、数据精准分析、业务智能辅助、网络安全可控的“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法治工作信息化新格局。如下图所示。
2、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为行业应用软件及定制化硬件产品开发。具体的开发子系统有:1)智慧法院;2)智慧司法行政;3)智慧政法;4)综合支撑功能;5)管理服务平台。在公司升级后技术中心的支持下,各子系统能够部署在云端实现内外网交互,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部门之间联动,能够共用综合支撑功能和管理服务平台。本项目的针对的业务领域及对应开发的产品如下图所示。
(1)智慧法院
针对智慧法院,本项目包含“互联网+应用”和“智慧执行”两大系统,具体将利用混合云架构开发“互联网+庭审”系统、“互联网+调解”系统、“互联网+仲裁”系统、“互联网+债权人会议”系统(以上四项统称“互联网+应用”系统)和“智慧执行”系统。
“互联网+应用”系统是在传统的庭审、调解、仲裁、债权人会议模式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及实时远程音视频交互技术及数据交换技术,让当事人、律师及其他代理人等能利用本平台及互联网,便捷地甚至足不出户地进行申诉、辩护、调解、仲裁等维护自身权益的活动,享受先进科技给人们带来便利,感受司法的公平公正。系统主要包括法庭/仲裁庭/调解室的终端显示设备、远程当事人使用的应用软件/手机 APP、支持系统运行的应用服务平台等。
“智慧执行”系统是为法院财产执行业务提供外勤取证、执行指挥调度、执行公开、执行管理可视化、执行社会化协作、执行智能辅助等全方位的平台。该平台可做到信息灵敏、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协调有方,通过综合手段实现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公正廉洁运行。智慧执行系统形成全方位的执行数据汇聚与分析应用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执行数据、管理数据进行融合与应用,实现执行指挥管理常态化、数据化、智能化,加强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联动化、智能化。
1)“互联网+应用”系统
① 互联网+庭审/仲裁/调解
“互联网+庭审/仲裁/调解”是指在传统的法庭/仲裁庭/调解室里,通过部署连接互联网的庭审/仲裁/调解专用终端,使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及电脑手机等智能终端及应用软件,远程进入传统的庭审/仲裁/调解程序,可极大地方便当事人同时也提高司法程序的效率,减轻法院负担。“互联网+庭审/仲裁/调解”服务具有远程实人认证,开庭闭庭,申诉示证,签字确认等审判/仲裁/调解程序所需的全部功能。
② 互联网+债权人会议
“互联网+债权人会议”服务是专为有效协调解决债务执行问题而研发的服务,特别是涉及到拥有大规模多范围债权人协商时,存在聚集会议商讨困难,既耗时又耗费,同时会议议程、进程难掌控的情形。利用互联网+债权人会议服务,债权人不用专程赶往法院聚集参会,远程甚至在家就能接入会议,省时省钱;对于法院及债券管理人来说,利用该服务,无需安排大型会场,能够有效核实债权人身份,有序管控会议,组织发言,推进议程,实时统计表决,极大提高会议效率。
2)智慧执行系统
智慧执行系统具体包含五大方面的服务:移动执行、阳光执行、执行指挥实战化管理、执行社会化协作和执行智能辅助,具体如下图。
① 执行指挥实战化管理服务
执行指挥实战化管理服务具备对人、案、事的实时态势感知和基本数据分析能力,切实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对法官的服务和监督功能,真正实现全国四级法院实时联动,做到四级法院一张网,切实提升指挥中心的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推进执行指挥实战化运行。整个执行队伍全部纳入到统一管理之中,任何一处的指挥中心、任何一位外勤法官需要协助、需要会商交流,特别是跨地区、跨层级的沟通协助,比如异地执行、执行协作等事项,都可通过该平台来快速的进行调度、协调,这样能够有效推进各级指挥中心实现扁平化、可视化、集约化管理。
② 移动执行服务
推送更多的智能服务给执行法官,实现外勤取证的轻量化、常备化、智能化。提升执行法官的工作效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的管理。
移动执行提供执行一键呼叫,执行规范的节点推送,与执行案件关联的智能推送等功能,使执行法官可随时、随地精准了解所承办案件当前执行阶段的执行规范、法律法规、专家观点、案例等知识。执行法官可一键呼叫、快速取证。执行案件现场取证,便于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的全程记录和留痕。执行法官在执行现场可通过移动端发起事件上报、指挥连线,实现执行案件的快速协调、联动处置。执行指挥中心也可通过与移动执行系统的联通,迅速掌握执行人员工作任务、位置信息、现场情况,实时与执行人员进行信息传递、指挥连线、人员调度。实现指挥工作的可视化、常态化。
③ 阳光执行服务
阳光执行结合微信公众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形态,面向社会公众和执行申请人,提供案件进度查询、执行轨迹、执行线索提供、执行投诉举报、法官留言、远程约谈、执行权利义务指引、执行立案、文书送达等应用功能。加强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办理情况的了解,使执行当事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能够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误解和不满,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④ 执行社会化协作服务
通过与公安、工商、税务、银联、综治网格等管理或运营机构的衔接,借助信息化技术提取其涉及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以及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实现执行部门与不同政府机关、互联网运营企业的数据衔接、数据共享和数据服务,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执行协作,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制度化、机制化。
针对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找、钱难查的问题,既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又坚持长远发展、整体布局、科学谋划执行工作。
打通执行工作的信息孤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提升执行查控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进线上线下执行查控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一案执行、协同执行、综合治理为一体的执行工作社会化管理体系,变“法官跑腿”为“数据跑路”,在深化业务流程再造上迈出新步伐、在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性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应用上实现新突破,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建立起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⑤ 执行智能辅助服务
执行智能辅助服务围绕减负、规范、公开、精细、智能五大关键词开展执行信息化建设,包括全流程管控系统、终本案件智能核查系统、执行集约化辅助系统等,加强执行系统智能化建设,从而全面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向智能化跨越。
全流程管控系统通过提供具体管控内容,保证丰富的检查规则,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时间期限、信息录入、节点流转等具体规范的细化分解,合理设定管控规则,遵循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办理流程,按照办理异常、期限异常、期限预警、公开异常 4 大层次;从必要信息缺失、节点流转异常、办理结果异常、必要文书缺失、期限预警、超期校验等 6 个方面进行梳理,从头到尾检查案件的办理是否符合规范,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推动执行业务的管理角度从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
系统根据异常情况和规则,自动向指挥中心及承办人推送偏离预警信息,在指挥中心和案件承办人之间建起直接的管控渠道,确保信息传输的及时性和精准性,管控记录可留痕,管控结果可跟踪,管控记录可复查,从而有效保证指挥中心的服务和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指挥中心可以直接向承办法官或者相关人员发起视频连线,面对面进行沟通,实现对案件和承办法官的精细化管理。
终本案件智能核查依照终本案件管理规定的终本合规要求,制定终本合规校验规则,在对执行案件结构化数据进行合规校验的基础上,引入电子卷宗数据,通过智能编目、OCR 提取、数据自动对比等技术方式,实现对终本合规性的双重自动核验,严格规范终本案件合规要求,确保每一项终本条件的达成都有对应卷宗材料证明,每一个案件办理信息都有卷宗材料佐证,每一个终本案件的卷宗材料都无明显瑕疵。同时,通过区块链技术对终本案件信息、卷宗材料、校验结果进行固化防篡改,向当事人进行终本公示,有利于完善终本案件公示的手段,使当事人对终结本次执行条件的达成更信服,对执行终本结案更理解。
执行集约化辅助旨在依托先进信息化技术,将人工智能、大数据、自动流程技术等先进技术与执行集约化业务深度融合,围绕集约办案的自动化、智能化的目标,提升法官集约办案的工作效率,实现执行业务的集约辅助立案、执行通知集约化发生、执行措施集约化发起、集约财产分析、繁简分流、集约终本核查、集约归档等功能,为法院提供数字劳动力,大幅度减轻执行法官工作量,提升执行法官办案效率,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2)智慧司法行政
本项目主要包括“智慧公证”、“智慧调解”和“智慧法宣”三个子项,分别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的公证、人民调解和法律宣传领域。具体方案是以司法局各级指挥中心为载体,通过本平台服务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满足其督查、指挥、管理等需求。人民调解和法律宣传由政府司法行政机关逐级管理,具体由基层街道和居委会实施;公证处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由公证协会具体组织人员和活动。
1)智慧公证
提供给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司法行政部门使用,利用多种身份认证手段确保公证人及申请人均为真实本人无假冒;通过数据分析研判提示预警确保重大案件无疏漏,工作绩效无死角;通过音视频交互能力确保受理过程全程留痕。
公证机构产生的数据和资料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指挥中心互联,保障其随时可督查介入、指导公证工作。
2)智慧调解
提供给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和司法行政部门使用,通过移动互联技术可迅速及时指挥调度人员处理社会矛盾及突发事件,可随时请求专家远程接入调解;通过信息自动汇聚分析研判,可及时全面感知社会矛盾温度及社会治理状况;通过移动互联音视频交互能力,可全程留痕,实施远程指挥督查协助。
3)智慧法宣
提供给群众使用的法律宣传 App 和以智能宣传屏、法律讲堂等载体建设法律宣传空间,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基层街道和居委会具体实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指挥中心,统一下发法律宣传资料并安排学习,组织法律大讲堂、律师案例分析等现场会并通过云平台分发到其他会场及 App 端等。
(3)智慧政法
提供给各级政法委使用的综合法治指导协调服务,以政法委各级指挥中心为载体,对社会舆情的感知及分析,预判社会矛盾的现状和趋势,提供政策依据,并以此驱动多层级法治指导工作和协调推进工作。
(4)多应用支撑功能
多应用支撑功能作为各子系统的通用功能,可服务于多个直接面向客户的应用,作为跨业务的共同功能嵌入到具体应用中去,主要运用了包括高安全可靠音视频传输技术、智能路由技术、区块链技术、多层次安全防护技术等支撑赋能各应用的核心技术,以及为决策判断提供数据依据和预警辅助的智能语义分析技术、智能音视频分析技术、大数据智能分析技术等人工智能技术。
1)智慧法治热力感知
通过全方位数据接入,特别是实时数据感知,以及通过大数据分析及可视化呈现,可全方位多层次感知和展示社会法治的温度及其变化,为各部门更好地做好社会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智慧司法联动
通过利用多系统综合接入整合技术,信息即时交互技术,语音识别技术,智能分类技术,模糊信息智能判别技术等,实现对接入信息的准确判断分类和精准推送,及时对社会矛盾及突发事件做出响应,协调安排周边相关人员力量,及时处理解决问题。
3)智慧规范执法
通过移动互联音视频交互能力,实现全程留痕,并实现远程督查及必要时介入,通过留痕回放及智能分析查找执法中的不合规不合法之处,促进规范执法。
4)诉调对接
利用云平台的互通优势和联动机制,将法院收到的不满足要求的诉讼请求分流道人民调解端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的力量分流法院案件压力,选择合适的渠道解决人民纠纷。
5)舆情管理
通过接入众多社会化媒体信息,并通过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呈现等技术,抓取、分析并呈现有可能对社会治安、国家治理、民生保障产生影响的舆情信息,辅助各级政法委在加强舆情管理、从严治党过程中的决策判断。
(5)司法管理服务平台
该平台本项目的技术支撑和管理保障平台。其中技术支撑部分通过智能语义分析技术、智能音视频分析技术、大数据智能分析技术等为决策判断提供数据依据和预警辅助,管理保障部分通过高安全可靠音视频传输技术、及高可信平台软件技术确保功能实现和平台的稳定运行。
上述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开发的功能可以实现多场景应用和技术管理平台统一,从而实现各部门的互联互通,具体逻辑示意图如下。
3、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1)深化信息共享、公开、透明,是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期待的重要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早在 2013 年初就在全国政法工作提出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法治进程不断加快,各级政法机关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等,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
但随着网络覆盖率的稳步提升和新媒体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法治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又有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针对切身利益相关事件、突发事件、舆论热点等情况。但受制于本地化信息系统的部署特点,目前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信息孤岛”的问题,无法全面、及时响应人民群众的需求。
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嵌入到各级政法机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的日常业务流程和管理过程中去,进一步推进信息共享和联动、强化社会治安的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保障司法公信力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措施。
(2)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法院受案量也呈逐年攀升态势。2018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同比上升8.80%,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在这一背景下,充分应用信息化助力法院智能,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将在驱动智慧审判执行、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19 年 2 月,《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发布,指出要“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促进语音识别、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等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运用,有序扩大电子诉讼覆盖范围,推动实现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为智慧法院向更深领域智能化迈进给出了清晰路径。具体到科技创新手段在审判中的深度运用,要“加强远程视频庭审、提讯和数字化出庭等软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办案在途时间”,为“互联网+”技术手段与审判工作的融合运用指明了方向。
2019 年 3 月 1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 No.3(2019)》,标志着人民法院信息化 3.0 版的主体框架已经确立,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速。“互联网+”智慧审判使审判方式发生了极大变革,能实现各级法院审判庭审、调解服务、仲裁执行、司法为民等全方位的智能化服务和智能化运行及管理,大幅提高审判能力与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
公司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号召,努力探索开发“互联网+”技术应用背景下的司法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司法便利的技术手段,真正让参与诉讼的当事人感受到“智慧法院”的人文关怀,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积极响应国家决策部署,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工具
执行程序是司法程序的最后环节,直接关系到司法确认的权利能否兑现、法律权威及司法公信能否树立等问题。现有法院执行装备较为简单化、重复化,缺乏能够较为全面且统一适用执行全流程精细化管控的辅助产品,普遍存在办案过程不规范不文明办案、无法跨级调度按需指挥、外出法官缺乏法院后端支持、执行过程不透明、执行信访情况突出、外出执行效率低、监控难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2016 年,智慧法院建设被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 年 3 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执行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但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
2019 年 6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指出“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科技在执行领域的广泛、深度应用,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执行管理监督模式、执行保障模式、执行查控模式、执行财产变现模式现代化”是保障实现总体目标的重要举措,要求“加快执行指挥应急管理系统部署,尽快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打通内、外网连接,有效解决执行指挥中心与外出执行人员、外出执行人员之间的执行信息联通问题”。
2019 年 7 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中法委〔2019〕1 号),就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等工作作出重大部署,把“推进执行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作为第一个重要方面,要求“加强不同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囊括被执行人一切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对反馈数据作深度发掘,为执行法官进行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公司积极响应政策要求,致力于开发统一规范的软硬件执行辅助工具,应用GIS、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破解执行难题,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工具。
(4)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为导向,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要求,2018年 10 月中国司法部发布《“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国家、省、地方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完善、应用各类司法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司法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
在 2019年 1 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2019 年 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到 2022 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出要依托法律援助组织、乡镇(街)司法所等现有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
本项目将开发覆盖城乡、深入基层的信息化工具,建设服务人民调解、公证、法律宣传、司法管理等领域的智慧解决方案,助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5)公司深耕和拓展司法信息化业务领域的重要布局,服务公司战略转型
公司是较早进入司法信息化领域的智慧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自 2003 年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开发金桥科技法庭信息系统以来,公司持续加大在法院业务的拓展及研发投入,业务从科技法庭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扩展到法院内部的各级指挥系统等。本项目将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切入点继续加大对智慧法院信息化业务的投入,同时进一步拓展智慧政法和智慧司法行政业务,推进司法信息化业务的云端布局,构建平台优势,保持智慧法治领域的领先优势,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增长。
本项目是公司在司法信息化业务中自主开发转型、服务化转型和平台化转型的重要体现,服务于公司战略转型的实施,是公司深耕和拓展司法信息化业务领域的重要布局。
4、项目可行性
(1)我国公共安全支出持续增长,项目市场空间大
全国公共安全财政支出中约 70%用于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近年来,公共安全支出持续增长,特别是 2015 年以来,均以 10%以上的增速增长。充裕的财政支持为国家依法治国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利保障。
1)司法行政
根据《“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 105.4 亿元,是“十一五”的 3.6 倍。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预计“十三五”期间司法系统信息化的经费保障力度将继续加大,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具备广袤的发展空间。
①人民调解
《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场所、设施等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76.6 万个,人民调解员 367 万人;2018 年,全国各地人民调解工作累计排查矛盾纠纷 422.8 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953.2 万件。
②公证
截至 2018 年底,全国公证机构总数为 2,956 家,公证员总数为 13,335 人,全国办证总量达到 1,337.3 万余件,全国公证收费额总计约 64.5 亿元。
③法院执行
目前全国共计约 3,500 家法院,2019 年上半年,各省(区、市)法院共有12.6 万名员额法官,新收案件总数 1,488.9 万件,同比上升 14.54%,人均新收案件 118.4 件,全国法院新收案件数长期持续大幅增长带来巨大挑战。
(2)公司在司法信息化领域积累了实施项目所需的核心人才和技术。
公司专门成立了政法行业部应用开发团队,贴身服务各级人民法院的信息化需求,培养了一批专业知识过硬,开发维护敏捷的专业技术团队。公司在智慧法院业务的成功经验、技术基础和良好口碑,为智慧法治综合平台的建设提供了技术和市场保障。2018 年 9 月,公司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联合申报的“全流程管控的精细化执行技术及装备研究”课题成功立项,该课题系国家级两高一部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重点(司法专题任务)”项目。该项目的立项是对公司在执行领域技术领先的认可,同时也为公司与各大高校建立了合作平台,为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供技术保障。
(3)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客户基础
目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四川、广东、贵州、山东、西藏等地的法院、上海、广东等地的检察院、上海等地司法行政单位在内的客户都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项目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
公司在智慧法院领域已经有了超过十五年的建设经验,完成了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系统在内的近千个法院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公司自主研发的“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互联网应急调度服务平台”能够实现从最高院、高院向各级中院、基层法院以及各级执行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协助人员的互通互行,从最高人民法院向下推行,截至 2019 年底,由金桥信息承建的 GIS 可视化实战系统已完成全国约 3400 家法院的部署,覆盖率达 97%以上,为本项目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公司已经在司法行政信息化领域服务多年,为各级司法行政单位提供多方面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信息化建设”、“信访信息系统”和“执法执行车辆管理系统”等,具有较好的客户基础。其中,“司法信访系统”已经覆盖了全国近三分之一的司法厅,系公司为司法部及其下辖各司法厅局构建的统一信访平台,通过对全国司法信访数据的采集、留痕及统计分析,将为政府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关切及呼声,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果,声张公平正义提升政府公信力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公司的智慧公证业务也已经有成功试点,自主研发的“智慧公证系统”广泛应用于客户业务领域,“智慧公证一体机”为办证智能化、流程化提供依据,实现全流程智能辅助办理,亦为全国首个赋码监管体系,实现全面监管,过程监督,异常预警和结果追溯。在公证业务领域的试点实施项目,进一步推进智慧公证业务的平台化功能的实施具有切实的可行性。此外,公司在监狱信息化、检务信息化、公安信息化均有业务试点,为后续进一步开发法治业务平台功能,全面覆盖综合法治业务,构建业务生态系统奠定基础。
5、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4,393.6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3,393.6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000.00 万元。
6、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和建设期限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金桥信息,实施地点为上海,本项目建设期限为 3 年。
7、项目备案和环评情况
(1)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办公场地实施,不涉及土地购置事项。
(2)本项目已取得《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44号)和《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 年版)》等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形。
8、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计算期为 8 年,其中建设期为 3 年,运营期 5 年。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3.13%,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 4.9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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