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发展概况
生物质焚烧处置后可以通过发电或热电联产提供清洁能源。此处生物质焚烧处置是指狭义生物质,即生物质仅仅是指因农业和林业而产生的农林生物质,具体包括农林废弃物、三剩物、次小薪材等。
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扶持下,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稳步发展,根据《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国能新能[2016]291 号),截至 2015 年,农林生物质发电并网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 530 万千瓦,且此后逐年增加。根据《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4157 号(资源环境类 261 号)提案答复的函》截至 2019 年底,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1,081 万千瓦,具体情况如下:
同时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各类政策支持生物质焚烧处置后通过热电联产方式提供清洁能源。2016 年,根据《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国能新能[2016]291 号)、《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发改基础[2016]2795号),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分布式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生物质供热;农林生物质发电全面转向分布式热电联产,推进新建热电联产项目,对原有纯发电项目进行热电联产改造,为县城、大乡镇供暖及为工业园区供热。
2017 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 号),鼓励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域重要的清洁供热方式,为县城及农村提供清洁供暖,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县域内煤炭锅炉及散煤利用。
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2123 号),意见指出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构建区域清洁供热体系,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直接在消费侧替代煤炭供热,促进大气污染治理。
2019 年,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 7 部门联合发布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将“生物质能源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列为绿色产业。2021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3 号)明确提出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农村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鼓励地方对生物质能清洁供暖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创造有利于生物质能供暖发展的政策环境。
②发展趋势和市场空间
随着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我国将逐步摆脱对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依赖,生物质焚烧处置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