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的必要性
(1)国内草种需求持续增长
根据运用场景不同,我国草种主要分为生态草和饲草两大类。2021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到203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草畜平衡,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
2021年7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每年实施4600万亩左右的草原保护与种草改良生态修复;2022年9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的《全国国土绿化规划纲要(2022-2030年)》也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规划完成造林种草等国土绿化5亿亩。
生态用草将迎来新一轮政策红利期,进一步拉升国内生态类草种需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预计,2023年生态类草种(包括生态修复用草种和草坪草种)需求量为10万-12万吨。
随着我国居民消费升级,食品消费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粮食消费下降,牛羊肉奶食品消费逐年增加,进而带动我国草饲类动物养殖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2022年我国牛羊饲养量持续增长,优质饲草需求预计未来会保持持续上升趋势。
另一方面,为保障粮食安全,近来年畜牧行业大力推进饲料粮减量替代行动,增加优质饲草供应,降低饲料对玉米、豆粕的消耗。农业农村部2023年印发的《饲用豆粕减量替代三年行动方案》指出,计划到2025年,全国优质饲草产量达到9800万吨,优质饲草缺口明显缩小;奶牛养殖饲草料结构中优质饲草占比达65%以上,肉牛达25%以上。
优质饲草需求的提升会进一步带动未来我国饲草类草种的需求,预计2023年全国饲草草种需求量为6万-8万吨。
(2)我国优质草种缺乏、进口依赖程度较高
我国优质草种缺乏,进口依赖度较高,草原生态修复急需的乡土草种和优质饲草草种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生态建设、草产业进步、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主要草种生产区种子收获面积约为65万亩,草种总产量为3.48万吨,其中生态类草种总产量为1.14万吨,饲草草种总产量为2.34万吨。2017-2020年我国草种年进口量基本稳定在6万吨左右;2021年草种进口量为9.96万吨,其中黑麦草种进口量4.51万吨、燕麦草种进口量1.32万吨。
2022年,受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极端干旱气候等因素影响,草种进口量略有下降,预计2023年我国草种进口量将明显回升,达10万吨左右。
(3)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草(种)业科研成果转化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基地,草(种)业是内蒙古自治区优势支柱产业。2022年公司牵头并联合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等多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建设的内蒙古自治区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获批。
该中心针对草产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围绕种质资源表型和基因型鉴定、优异基因挖掘与创新利用、苜蓿等重要饲草定向育种与高效制繁种、生态类草种品种选育与高产制种、优质饲草生产与种子收获加工机械研发、草地改良与提质增效、草业技术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草业技术创新条件能力提升等方面,以揭榜挂帅、委托研发等形式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目前公司已在草品种培育以及新品种繁育方面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优质草种繁育基地项目有助于公司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打造新的收入亮点,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项目的可行性
(1)优良草种供不应求,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我国草种需求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生产能力不足,草种供不应求状态将长期存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预计2023年我国各类草种总需求量为16万-20万吨,其中生态修复用草种6万-7万吨,草坪草约4万-5万吨,饲草约6万-8万吨。
随着“十四五”国家草产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的落地实施,预计2023年国内草种生产总量将在4万吨左右,缺口高达12-16万吨。我国草种供应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各类优良草种将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状态,本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广阔。
(2)公司的技术和经验积累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优良牧草品种是本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本项目主要种植品种为“中苜2号”、“中苜3号”、“蒙农1号”和“蒙农4号”等。本项目选取的饲草品种具有相对稳定的遗传性,耐贫瘠、耐盐性等优良的生态生物学特性和早熟、产草量较高的经济性特征,并且目前在华北、东北和西部地区大范围推广种植。
草种育繁技术和种植经验是本项目顺利实施的保证。截至目前,公司拥有采种田25万亩,良种繁育基地6.2万亩,野生采种田18万亩,公司在草种育繁、种植、机械作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在现有能够掌握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主要就项目建设背景、需求分析及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条件及方案、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等方面逐一进行研究论证,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投资主体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