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行业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在经历快速扩张后,于 2018 年以来增速放缓,募资端承压,行业处于阶段性调整时期。自 2015 年起,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和“供给侧改革”的推动,大批民营 VC/PE 机构、国资机构、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等开展股权投资,中国股权投资市场经历萌芽和起步,进入发展期,市场活跃度稳步提升,股权投资市场总体迅速扩张。
期间受股票二级市场波动影响,2015 年下半年股权投资活跃度出现了短暂回调,但增长势能在 2016-2017 年期间重新释放。另一方面,随着2017 年下半年国内“去杠杆”“防控金融风险”工作力度的加大以及“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公布,2018 年一季度开始股权投资市场募资端率先承压,而投资、退出端由于传导延迟性,活跃度自 2018 年四季度开始回撤。综合效应下,中国股权投资市场自 2018 年下半年起由单一扩张期进入优化整合、提质增效的新阶段。
2020 年,受外部环境影响,资本寒冬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募资市场再受重创。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披露,截至 2022 年末,我国存续登记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14,303 家,较上年末减少 709 家;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1,523 支,较上年末增加 723 支;存续私募股权基金规模 11.11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0.34 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 19,353 支,较上年末增加 4,842支;存续创业投资基金规模 2.90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0.53 万亿元。
2022 年 A 股市场共有 428 只新股上市,合计募资 5,869.66 亿元。具体来看,2022 年创业板上市 150 只新股,共计募资 1,796.36 亿元;科创板上市 124 只新股,共计募资 2,520.44 亿元;沪市主板上市 31 只新股,共计募资 1,068.46 亿元;深市主板上市 40 只新股,共计募资 318.81 亿元;北交所上市 83 只新股,共计募资 165.58 亿元。中国私募基金行业持续发展的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不断完善。
2014 年 1 月,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开启私募基金备案制度,标志着私募管理人拥有合法身份,同时私募作为管理人可以独立自主发行产品。2016 年以来,中国基金业协会陆续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私募行业自律规则,内容涉及募集行为、登记备案、信息披露、投固业务、托管业务、外包服务、从业资格、内部控制和基金合同。
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并从 2016 年 11 月开始陆续公布了 8 批失联私募名单,对兑付危机频出的有限合伙企业的风险进行披露。2021 年 1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控私募基金增量风险,稳妥化解私募基金存量风险,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随着《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出台,相关的辅助政策也陆续下发。
首先,相关报送平台上线,2021 年 1 月 7 日中基协发布《关于 Ambers系统上线私募基金产品重大事项报送模块的通知》,随之,监管机构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要求,2021 年 1 月 1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局于下发《关于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登记工作的通知》,落实《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中的私募基金展业和命名要求。
之后,中基协对于《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落实给出了一系列的说明以及系统的补充。证监会也加强了对于私募机构的监管,2021 年6 月 15 日发布《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被正式纳入市场禁入对象。
对于投资者的保护也明显加强,中基协发布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资基金纠纷调解规则》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处理办法》为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提供了依据。面对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的乱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发布可谓适逢其时。
随着《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落实,证监会、协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通力合作,行业更加规范化,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命名来看,基金命名规范比例明显提升,一些不合规的产品逐渐清盘,同时明确私募准入门槛,打击空壳等问题私募,整顿行业乱象,对于投资者的保护也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