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导致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 2022 年底,中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80亿人,占总人口 19.80%,老年人对医疗服务需求增长迫切。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2 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 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推算为 84,846.70 亿元,同比增长 10.41%;2022 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 84.20 亿人次;居民平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6.0 次;2022 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 342.70 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 4.10%,按可比价格上涨3.00%;次均住院费用 10,860.60 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 1.30%,按可比价格下降2.40%;日均住院费用 1,186.50 元。就诊人数、诊疗费用和住院费用的增长反映了医疗需求的持续增长和市场规模的扩大。
医疗需求不断增加和市场空间持续扩容的趋势。此外,在我国生态环境压力增大、计生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为医药保健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扩展了空间。未来,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继续稳步增长。
(2)行业集中度日趋提高
我国医药流通市场目前呈现出整体分散,趋于集中的竞争格局,行业整合不可避免。市场份额向头部企业聚集的趋势逐步显现。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截至 2022 年末,我国共有医药商业批发企业 1.39 万家。由于医药流通企业数量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务模式领先且具有区域销售优势的医药流通企业将依托自身品牌、渠道、资金和管理等优势加快兼并收购步伐,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同时,越来越多的上游制药企业销售渠道日趋扁平化,对合作的医药流通企业进行梳理,逐步与有销售网络优势的医药流通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这也为行业整合和集中度提升提供了契机。
此外,随着新医改的深入进行,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医药流通行业的整合:2019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管理法(新修订)》意在调整我国药品流通结构,解决行业内企业小、散、低的问题,通过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提高准入门槛等方法,鼓励做强做大,进而推动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的集中度。此外,“两票制”、“营改增”、“94 号文”等措施实施将改变医药流通行业竞争格局。
“两票制”的推行在客观上有利于促进药品价格透明化,有利于淘汰不规范的医药商业公司及代理商,有利于具有全国性经营网络的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提升行业集中度。“营改增”的实施也将加大医药流通企业违规成本,促进行业规范经营。
(3)生产企业和终端客户对医药流通企业的依赖性增强
国外医药商业行业的发展历程表明,随着医药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医药商业流通渠道的两端(生产企业和终端客户)对医药流通企业的依赖日趋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可借助医药流通企业广泛而专业的销售网络实现销售;医疗机构、药店等终端客户可以方便快捷地从医药流通企业购进品种齐全、质优价廉的药品。
因此,经过市场竞争和行业整合,拥有强大的市场覆盖、物流配送、客户服务、品种保证等能力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将会占领更多的上、下游资源及市场份额。
(4)行业监管愈加严格,不规范企业将被逐渐淘汰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医药流通行业的规范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些不规范的医药流通企业将会逐渐被淘汰,行业环境将会逐步改善,这给规范运行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带来了扩张机会。
(5)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现代医药物流加速发展
《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流通环节全产业链进行了规范,从药品生产环节开始所涉及的药品销售、储存和运输活动,实现全程的有效控制并建立追溯体系。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的监管成为流通行业的发展趋势:如电子监管码的实时上传,药品在库、在途温湿度数据的监管,现代医药物流中心众多信息化设施设备的使用等,都有赖于医药流通企业信息化内控手段的提升。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降低人力成本,提高药品流通环节的效率。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将提高行业内企业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6)医药供应链物流服务规模化、标准化及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药品流通企业将通过整合供应链,向上游生产研发服务和下游终端销售服务方向拓展业务。向上为制药企业提供临床试验、采购计划、库存管理、端到端物流及数据信息服务;向下为医院、诊所、养老院、零售药店提供院内物流、药房管理、药学服务、药品追溯等精细化延伸服务,逐步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无缝衔接。药品流通企业也将从传统的药品分销商向高质量的医药服务商,进而向医疗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实现规模化发展,为供应链上下游提供专业化及标准化服务,为行业创造新的价值。
(7)“互联网+医疗健康”商业模式和医药处方外流成为行业发展新趋势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 号)的实施,给药品流通行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新业态的培育和推动跨界融合带来了新机遇。2017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7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提出:“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018 年 4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药品流通行业将以大数据作为提升药品流通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更加注重多方协作,利用互联网思维,借助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工具,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升级,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建立更深入的服务关系和分工协作模式,创造独特的增量价值。加强数据挖掘,向大健康产业延伸,向智慧型现代医药服务商转型。
利用“互联网+”的工具,以大数据与云计算为基础,补齐药品流通行业在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领域的短板,如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乡村与边远地区的供应、低价药及小品种的供给、防灾防疫应急药械的储备、药事服务能力的提升。开展 O2O 协同发展,合理调配线上线下资源,解决最后一公里送货问题,充分发挥药品流通在医药保障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2019 年 7 月,国家医保局公布《对进一步科学规划“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提出将继续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合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协同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尽快出台“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文件,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到位。2021 年 10 月,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和行业进行数字化的改造与升级。
(8)批零一体化将加快行业的进一步整合
药品批零一体化是整合现有资源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一种体现,主要表现为医药分销企业通过新设或收购等途径兼营零售连锁药店,向零售终端延伸。批零一体化有利于减少医药流通的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进一步加快行业整合,提高行业的集中度,是医药流通企业适应“医药分开”政策导向的重要举措。因此,批零一体化将成为未来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主要业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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