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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市场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思瀚产业研究院 中国电力建设    2024-02-26

2007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十一五”期间,我国将调整优化电力工业结构,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高核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同时结合电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推进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

火电:按照“西电东送、水火调剂、强化支撑、保障安全”的原则,优化建设山西、陕西、内蒙古、贵州、云南东部等煤炭富集地区煤电基地,实施“西电东送”。合理布局河南、宁夏坑口电站,促进区域内水火调剂。加快安徽两淮坑口电站建设,实施“皖电东送”。东中部地区重点建设港口、路口、负荷中心电站以及有利于增强输电能力的电站,提高电网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

水电:按照流域梯级滚动开发方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重点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及其干支流、澜沧江、红水河和乌江等流域。在水能资源丰富但地处偏远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水电站。

核电:“十一五”期间,建成田湾一期、广东岭澳二期工程,开工浙江三门、广东阳江等核电项目,做好一批核电站前期工作。积极支持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资源潜力大、技术基本成熟的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太阳能利用等可再生能源,以规模化建设带动产业化发展。

2011 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3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公布。《“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等要求。

目前,中国国家能源局正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抓紧谋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2013 年初,国务院以国发〔2013〕2 号文件印发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着力加快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强化节能优先战略,全面提升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即

一是加强国内资源勘探开发,集约高效开发煤炭和油气资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二是推进能源高效清洁转化,高效清洁发展煤电,推进煤炭洗选和深加工升级示范,集约化发展炼油加工产业,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

三是推动能源供应方式变革,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建设;

四是加快能源储运设施建设,提升储备应急保障能力;

五是实施能源民生工程,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用能管理,全面推进节能提效;

七是推进电力、煤炭、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理顺能源价格机制;

八是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提高装备自主化水平;

九是深化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开发,扩大能源对外贸易和技术合作,维护能源安全。

2015 年 3 月,国务院以中发〔2015〕9 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制体系,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

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意见》提出了近期电力体制改革的七项重点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二是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三是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

四是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五是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

六是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

七是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2016 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3 月 16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3 月 17 日新华社授权全文播发。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在第三十章建设现代能源体系中指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2016 年 11 月 7 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订的规划。其内容涵盖水电、核电、煤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源和输配电网,重点阐述“十三五”时期我国电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规划》是“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依据,规划期为 2016-2020 年。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滚动调整。同时,分年度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微调。

《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电力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优化布局、安全发展,智能高效、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保障民生、共享发展”,同时从供应能力、电源结构、电网发展、综合调节能力、节能减排、民生用电保障、科技装备发展、电力体制改革 8 个方面绘制了电力发展的“十三五”蓝图,即:

一是供应能力方面,预期 2020 年全社会用电量 6.8-7.2 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 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20 亿千瓦,年均增长 5.5%。人均装机突破 1.4 千瓦,人均用电量 5,000 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电气化水平明显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7%;

二是电源结构方面,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左右的要求,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7.7 亿千瓦左右,比 2015 年增加 2.5亿千瓦左右,占比约 39%,提高 4 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 31%;气电装机增加5,000 万千瓦,达到 1.1 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 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 11 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 55%。电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是电网发展方面,筹划外送通道,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 1.3 亿千瓦,达到 2.7 亿千瓦左右;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

电网主网架进一步优化,省间联络线进一步加强。充分论证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探索大电网之间的柔性互联,加强区域内省间电网互济能力。严格控制电网建设成本,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全国新增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 9.2 万公里,变电容量 9.2 亿千伏安;

四是综合调节能力方面,加强系统调峰能力建设,提升系统灵活性,从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加大调峰电源规划建设力度,优化电力调度运行,大力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

“十三五”期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新增约 1700 万千瓦,达到 4000万千瓦左右。热电联产机组和常规煤电灵活性改造规模分别达到 1.33 亿千瓦和 8600 万千瓦左右;

五是节能减排方面,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 2000 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 300 克标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经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低于 310 克标煤/千瓦时。

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 6.5%以内;

六是民生用电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将立足大气污染防治,以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为抓手,不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推进集中供热,逐步替代燃煤小锅炉,积极发展分布式发电,鼓励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 60%以上;

七是科技装备发展方面,应用推广一批相对成熟、有市场需求的新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试验示范一批有一定积累,但尚未实现规模化生产的适用技术,进一步验证技术路线和经济性。集中攻关一批前景广阔但核心技术受限的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参与自主创新;

八是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公平有序的电力市场规则,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2020 年 2 月 17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致力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

2023 年 4 月 1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聚焦城市道路智能管理、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控制、道路危险识别、智慧停车管理、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电动自行车定位追踪、船舶自动感知与识别、低空智取网等场景,征集有利于城市交通网联化协同化发展和空天地一体化建设的应用案例,为电力能源行业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内在向上的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内在韧性强劲,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依然艰巨。2020 年—2035 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电气化进程加速发展。

新旧动能转换,传统用电行业增速下降,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将成为用电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电力需求刚性增长,未来西部地区用电比重将有所提高,东中部地区仍是我国的用电负荷重心。

预计“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规模超过 5000 亿千瓦时;加快建设能源互联网,提高电网互济能力,共享备用资源,减缓最高负荷增速,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这一时期,通过有序发展水电、加快发展抽水蓄能、适度加快发展气电、安全发展先进核电、合理发展新能源发电、用好煤电托底保供和调节作用,电源结构更加优化,电力系统更加安全。

预计 2035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超过 60%,发电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 57%,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超过 38%。通过统筹源网荷储发展,推进发展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清洁能源供能方式,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能力,电力可持续保供能力将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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