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逐步放开低空空域的管制是未来低空经济能够取得发展的前提。
23 年 12 月底发布的《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已对空域进行重新划分,但目前的空域管理权限仍集中于中央空域管理委员会和空军,若未来低空空域的管辖权限逐步下放,比如说向着现行的机动车管理方式靠拢(即各省市地方政府设置相应机构来负责管理属地空域),则我们预计权限放开有望给地方政府提供更大的发挥空间,从而提高各地发展低空经济的积极性以及企业的参与度。
2、以通用机场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支撑低空经济发展的基础。
在低空经济领域,国内还缺乏行业级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同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足以支撑大规模示范应用和商业化发展。目前全国通航使用低空空域不足 30%且未成网连片。同时,国内通航机场数量较少、地区分布不均衡,大部分机场功能较单一,还难以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
《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 年)》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将低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支持探索推进楼顶、地面、水上等场景起降点建设试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化、集成型、多用途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鼓励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低空基础设施”等举措。
3、低空飞行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其相关产品主要包括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直升飞机、传统固定翼飞机等,涉及居民消费和工业应用两大场景。从商业模式上来说,当前低空经济涉及的农林植保、电力巡检等传统通航作业近年均保持稳步增长,空中游览、航空运动、医疗救护等新业态也在加速发展。
未来,在高层建筑打开窗户收快递,早高峰打“飞的”通勤,吃无人机种的农产品,乘坐 eVTOL 旅游等,均是可以预见的低空经济发展方向。因而我们认为低空飞行器本身,以及围绕低空飞行而展开的相关需求(比如飞行器驾驶执照等),均有望随着低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