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业,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15 年 8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 号),要求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定范围,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引导建立健全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
农业综合开发概念的提出已有 30 余年,2016 年 9 月,财政部发布最新修订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政部84 号文”)。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具体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之前被称为“产业化经营项目”)。
根据财政部 84 号文规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行项目法人制,建设期一般为 1-2 年,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支出责任,投入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预算。2008 年以来,财政部对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比例和方式进行多次调整,根据最新发布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财发〔2010〕46 号),中央财政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全部为 100%无偿划入。
2021 年 9 月,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国家发改委联合农业农村部等机构印发《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与《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1〕1273 号),要求各地加强配合,密切协商,充分沟通,确保农业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谋划和组织工作,完善各项建设条件,实现项目储备常态化、制度化。
2023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 号),指出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探索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国家持续赋能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与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地处我国西南地区,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优越,是全国13 个粮食主产区之一。2021 年,四川省粮食产量达到 3,582.14 万吨,同比增长1.55%;油料、茶叶、蔬菜及食用菌、园林水果和中草药材等经济作物产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近年来,四川省政府不断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2015 年10 月发布了《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50 号),在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转变经营方式等方面提出具体发展要求和目标,计划到2020 年全省粮食年生产能力达到 4,000 万吨(800 亿斤)以上。
2023 年,强力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是四川省全年农业农村重点任务之一,新增农机装备 20 万台(套)、总动力 80 万千瓦,完成机械化作业面积2亿亩次、同比增长 4000 万亩次,确保粮食机收减损率控制在5%以内。
今年的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拟提升 4%,根据规划,到 2025 年,四川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70%以上,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率达到55%以上。总体来看,中央及四川省政府对农业项目投资力度较大,农业项目投资企业面临较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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