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发改委承担,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工信部及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锂离子电池制造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下设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是专注动力电池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经国家民政部注册批准,具有法人资格,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国家一级协会,主要职能是: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动力电池应用分会作为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下属的国家二级分会,是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唯一专注应用领域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立足于动力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企业,旨在为动力电池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搭建高端沟通交流平台,收集行业代表性意见,承接相关部委规划的课题研究工作,为动力电池及产业链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建
议和参考,促进动力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在产、学、研、用等方面的合作,推进动力电池相关技术的提升,实现动力电池产业链良性发展,从而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