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1、生物质能源是实施国家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重点模式之一
全球气候和环境变化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能源从高碳向低碳乃至零碳发展模式的转变已经成为全球共识。2016年,全球170多个国家共同签署《巴黎气候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
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并明确提出阶段性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2030年前后碳排放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随后,中国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中明确205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0%。
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提出“十四五”期间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将农林有机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通过微生物厌氧发酵等一系列工序,加工制备生物天然气和有机肥料的技术路线,是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提高农林资源利用效率的重点模式之一,历年来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生物天然气工程利用农作物秸秆等有机废弃物原料,生产的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天然气和高品质有机肥料,对有效替代农村散煤、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发展现代新能源产业、保障国民粮食安全等国家关切的民生环保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要求在粮食主产区、林业三剩物富集区、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以县域为单元建立产业体系,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同月,国家七部委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多次提及生物质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替代方式,为城乡建设、农业发展提供绿色发展能源。
2、积极探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执政之要。工业化发展帮助我国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物质财富的快速积累,并在一定时期内大幅提升了我国农业综合生产效率。然而,工业化特别是化学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普及与应用也带来了耕地板结、土壤酸化等问题,严重影响到作物养分吸收和生长健康,进而损害农业可持续发展,给我国粮食安全带来了挑战。仓廪实,天下安。粮食安全始终是人类生存的底线问题。
为此,早在2015年,农业部已制定《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通过推进精准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方式,逐步降低化肥使用量年增长率,最终实现零增长。
生物有机肥是在堆肥的基础上,向腐熟物料中添加功能性微生物菌剂进行二次发酵而制成的有机肥料,是安全、优质、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农业投入品,具有活化土壤养分、改善土壤理化性质、保护土壤生物多样性、促进“土壤碳中和”的作用。因此,生物有机肥在化肥零增长行动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等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玉米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作为生物有机肥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具有产出来源广、收购价格低的特点,既是宝贵的资源,又是严重的污染源,若不经妥善处理进入环境,将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我国历来是秸秆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但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并不高,秸秆的腐烂或焚烧,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给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消纳农林废弃物、减轻污染负荷,探索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方式已成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对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实施稳健的产业链延伸,拓展公司内生式增长方式
林业生物质能源在应对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转型、解决能源与环境突出问题、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既是适应国家能源发展形势的需要,也是在整个国民经济建设大局中拓展林业服务领域的体现,更是林业自身寻求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公司始终致力于提供绿色、生态、健康的林业产品,牢固树立“林草兴则生态兴”的理念,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实现,围绕中林集团“两大目标”“四个定位”,巩固核心优势,持续推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经营效能和价值创造能力。将林业创新业务板块纳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体系,通过林业产业链的延伸,进一步深度挖掘林业“负碳”技术潜能,实现森林从“扩绿”到“固碳”的有效转化,既是公司适应国家能源发展形势的需要,也是寻求资源整合,实现内生式增长的战略驱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投资方向为生物质能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及配套生物质发酵微生物研究,属于公司林业创新业务板,具有“负碳”属性,深度契合中林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定位,能够进一步协同集团和上市公司其他板块业务的拓展。
二、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包括保定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和邢台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实施地分别为保定市和邢台市,其中保定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为56,332.43万元,邢台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为56,250.44万元,主要投资于上述项目的原材料储存及预处理、厌氧反应、固液分类、有机肥发酵、沼气分离提纯、有机肥制粒等生产线设备与配套用房及辅助设施。
项目将采用国际先进微生物发酵技术,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通过干式厌氧发酵、变压吸附净化提纯、有机肥加工等工序,产出生物天然气、生物有机肥及食品级二氧化碳等具有经济效益的产品。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的实施是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框架内,通过挖掘和利用农林有机废弃物资源的方式,实现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本项目有助于推动永安林业经营转型,打开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新空间,为国家能源安全设立“负碳”项目典型,实现绿色与经济双重发展。
项目实施主体为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项目建设周期2年(即24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助于落实国家能源安全发展战略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后,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习近平总书记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全局高度,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明确提出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立足我国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本项目通过工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式以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等各类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发酵和净化提纯产生绿色低碳清洁的可再生天然气,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沼渣沼液可生产有机肥,可以促进我国农林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对维护国家能源安全、降低化石能源依赖、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农村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有助于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尽管我国的“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存在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乡村振兴依旧任重道远。
生物质能循环利用立足于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具备工农互补、生态友好、富农惠农的特点,契合循环经济发展,对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为:首先,生物质能循环利用是精准扶贫优势产业,其产业基础扎根在农村县域经济,所需原料主要源于农村耕地与林地,有效地将工业生产和亿万农民联系在一起。
其次,生物质能循环利用也担当着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与使命。我国空气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是过度使用化石能源,以京津冀地区为例,该地区未被有效利用的农林废弃物均实现高效能源化利用,能够替代2亿吨民用动力煤,减少京津冀地区约6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再则,生物质能源是具有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劳动密集、产业链条长、带动力强等特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发展能够带动县域社会劳动力就业。
本项目建设地为保定市和邢台市,该等地区农林资源丰富、社会经济活跃,政府对低碳循环经济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支持力大,具备发展生物质能产业的有利条件。本项目的实施可提振当地农村经济、改善环境、拉动就业,是公司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
(3)有助于实现业务模式转型与林业生态价值的综合经营
目前,永安林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森林资源培育与综合利用、绿色板材和生态家居的研产销等。受国家宏观林业政策、主营业务板块行业竞争加剧、新冠疫情导致市场低迷等影响,公司在业务开拓和经营收益方面面临诸多挑战。
为了应对挑战,按照中林集团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一系列指导和要求,公司计划进一步聚焦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积极参与中林集团“双碳”战略布局,聚焦建链补链强链,加强资产盘活力度,推进业务模式转型,不断提升全国首家以森林资源为主要经营对象的上市公司影响力。
项目的实施不仅有效消纳农林废弃物资源,实现对林业经营活动价值链以及碳汇资源的进一步挖掘,其产成品也能进一步反哺土壤,提升农林业生态体系的绿色属性与经济价值,有助于打通林业生产的全产业链,构建林业生产体系闭环生态圈。因此,本项目在初步规划时受到包括邯郸、保定、邢台在内的多地招商邀请和优惠政策支持,这也有助于中林集团其他业务板块在该等地区的落地,形成业务板块间的良性互动。
最终实现以协同促发展,以绿色投资带动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融合与共生,以产业链投资带动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的提升,以生物质能源项目的投资带动上市公司建链补链强链,达到业务模式转型与林业生态价值综合经营的目的。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支持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
生物质能源与工业和民生所需、国家能源安全、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联系紧密,是国家实现“双碳”目标与能源转型升级的重点发展行业,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包括《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指出要积极开发生物质能源,鼓励生物质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开发,推动我国能源由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
在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和“煤改气”大背景下,河北省将生物质工程作为优先发展产业之一。
(2)生物质能源多元开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我国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根据思瀚产业研究院发布报告《2020-2024年中国生物质能利用产业深度分析及发展前景建议报告》显示,每年可作为能源利用的生物质资源总量约相等于4.6亿标准煤。根据业内预计,到2030年,生物质能利用在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将提升至8%左右,“碳中和”目标带来的市场估值也会一部分倾斜至生物质能领域,未来生物质能源产业规模将有望达到5,000亿元。
生物质天然气是生物质能大规模应用最有效并经济可行的供能模式,也是电力、供热、交通等领域可以利用的一种重要零碳能源。据相关测算,我国每年生物天然气可开发潜力高达600亿立方米,到2030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将会超过200亿立方米。中国生物质能源需求增长迅速,未来随着“煤改气”政策的拉动,生物质天然气需求巨大。
本项目拟投的生物天然气项目计划采用干式厌氧发酵技术,将秸秆等农林有机废弃物通过干式厌氧发酵,产成生物天然气、生物有机肥、食品级二氧化碳,实现生产厂区无工业三废排放,有效提高秸秆等农林有机废弃物的利用效率,符合我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趋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 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资源要素和技术储备
生物质能源产业涉及领域广、产业链长,涵盖了农业种植、加工、准备制造、交通货运、电力服务等多个行业,对运营公司主体要求较高。既需要公司重视技术开发和升级的持续性以保证投产项目的效率提高和工艺改良;还要求公司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以保证项目初期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后续生产过程的稳定运行。
本项目的单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均在5亿元以上,一方面,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融资与银行贷款组合的融资方式,缓解资金来源单一的风险;另一方面,项目自身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通过该类项目的投资能够为上市公司带来稳定可靠可持续的现金流;再则,项目本身具备“负碳”属性,在适宜时机能够进场进行碳汇交易,将项目自身的生态效益进一步转化为经济效益。
本项目将采用先进的沼气干式发酵工艺,该工艺整合了新能源行业的优质资源和相关技术,该工艺已得到市场验证,可为项目主体提供兼具系统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综合解决方案。
(4)公司具备优质的产业链资源,可挖掘和提升产业链投资的整体价值
2021年9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森林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市场。按照目前的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机制,自愿减排抵消比例为5%-10%,1吨CCER可抵消1吨配额。
本项目拟采用的干式厌氧发酵技术能够有效处理农林业生产的各类有机废弃物,标准单体项目年可减排二氧化碳35万吨,具备较高的交易价值。此外,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在中林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国储林和生态修复、林业有机废弃物处理、林业碳汇交易等领域发挥协同效应,进而打造林业生产活动的完整闭环产业链。
4、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1) 保定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
单位:万元
(2) 邢台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
单位: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
保定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期为2年(24个月)。经测算,该运营期可实现新增年均销售收入17,214.23万元,新增年均净利润3,621.32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8.94%,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47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邢台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期为2年(24个月)。经测算,该运营期可实现新增年均销售收入17,214.23万元,新增年均净利润3,684.35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9.0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00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6、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上述项目正在履行项目备案和环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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