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禀赋现状,决定了能源结构的优化不可能等同于“去煤炭化”。我国煤炭资源储量丰富,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煤炭资源潜力评价》的预测,我国煤炭资源总量 5.9 万亿吨,是世界煤炭第一生产大国。
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向清洁低碳加快转变,非石化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提高,但由于我国目前散煤消费比例较高,以热效率更高的集中供热形式替代散煤将对实现我国能源结构优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我国能源结构优化的探索过程中试行过以“煤改气”来减少煤炭消耗,推进清洁供暖的举措,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高,“气荒”、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以及营运成本高、配套建设不足等弊端的显现,实施效果被诟病。
对此,2018 年 7 月,国务院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19 年 7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主推清洁煤、生物质供暖。
由于现有能源结构的优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基于我国多煤的能源资源禀赋以及煤炭资源获取的可靠性、低廉性,决定了在相当长时期内,煤炭仍是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压舱石”,支撑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稳定器”。煤炭消费减量化的推进中,把资源丰富的煤炭利用好,加快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的技术创新同时加强污染物的排放治理,是我国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对于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地区,采取的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策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2014]2984 号)中明确指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优先利用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替代分散燃煤锅炉;加强散煤治理,逐步削减分散用煤或用优质燃煤替代劣质燃煤”是实现煤炭减量替代的重要手段。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16 年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也提出:“实现煤炭集中使用,多种途径推动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对于燃煤区域管控方面,根据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各地政府根据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及区域规划情况,在城市区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时,通常会明确除集中供热和电力行业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或将企业密集的工业园区暂不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综上可见,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作为我国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减量替代的重要措施,各地工业园区的燃煤集中供热业务在未来一定期间将不存在产能被限制或取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