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线下模式而言,线上模式获客端更强调流量的获取与经营,风控端更注重用户多维度信息的获取和分析,金融牌照成为影响各市场主体放贷方式的重要影响因素。
但近年来,监管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态势趋严,尤其是针对助贷领域的政策持续完善,一方面关注助贷业务隐性兜底风险问题,一方面持续要求商业银行提升自身业务的独立性,若未来监管进一步关注不同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模式,机构间利益分配标准的设立或将进一步影响行业助贷业务格局,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或将迎来“破茧成蝶”之路。
1、互联网金融模式趋于成熟,参与主体日益丰富
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通常指借助互联网进行线上申请、审核、放款和还款全流程的消费金融服务。我国最早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或将追溯到 1997 年招商银行率先成立国内第一家网上银行,开启了我国线上金融服务模式的先河。
从 04 年支付宝平台正式独立运营以来,标志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生态参与者范围逐步扩大,05 年开始,腾讯、京东、移动等流量平台开始逐步布局互联网金融业务,我国第一家纯线上贷款平台“拍拍贷”也在 07 年正式推出。
自 13 年开始,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发展进一步加速,后续三年间,分期乐、花呗、微信支付、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等新兴主体开始进入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以阿里、腾讯和京东为代表的非银流量平台在此期间快速入局,通过丰富自身金融牌照的方式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但因为快速发展期间出现的一系列道德风险事件,监管自 16 年开始,明显收紧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审批和监管,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
2、线上线下各有所长,资源禀赋决定展业方式
对比线上和线下两种业务模式来看,我们认为最大的不同主要是在于获客、放贷和风控层面。从获客方面来看,线上模式更关注流量的曝光和转化,线上潜在客户范围的边界也远大于线下以网点为基础的定点宣传,移动互联时代下的线上获客的方式相比传统金融机构线下展业的服务范围更加广阔,所以更强调品牌流量获取和流量转化的能力。
放贷方面,由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拥有的是例如消费金融、网络小贷等金融“弱”牌照,资金来源、杠杆率等限制条件导致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放贷方式上会更加多样化。风控方面,信息的多维度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在个人征信的基础上融入用户行为信息、交易信息和社交信息等信息完善贷前贷中贷后风控体系,多维且多元的信息可以在降低风控难度的基础设上提升金融服务的广度。
3、严监管趋势延续,精细化监管模式逐步落地
互联网消费金融日益严格,尤其针对助贷领域的管理日益完善。一方面过去助贷业务盛行的“保证金模式”在《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发布之后逐步走向消失,《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没有担保资质的助贷机构也因此被禁止了这种增信和兜底行为,金融机构的牌照优势或将成为差异化竞争的重要突破口。
另一方面,轻型化的助贷模式同样是监管重点关注领域。2020 年 7 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助贷行业划分为 10 个环节,明确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职责权属。直至今年 4 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不应该过度依赖合作机构引流或者担保的方式来获取规模增长,直指股份行、城商行和民营银行三类银行的现状。
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多与融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增信,互金平台再为融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费用,如果监管新规进一步关注不同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模式,利益分配标准的设立或将进一步影响行业助贷业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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