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能源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煤炭是我国储量丰富的重要传统能源。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井工矿约占 93.5%,在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开采条件最复杂,矿中含瓦斯比例高,高瓦斯和有瓦斯突出的矿井占30%以上,与此对照的是欧美国家煤矿以露天煤矿为主。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的《能源生产 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我国将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坚持安全为本、节约优先、绿色低碳、主动创新的战略取向,全面实现我国能源战略性转型。该文件要求2021-2030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和核能利用持续增长,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大幅减少。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60 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20%左右,天然气占比达到 15%左右,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满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0%-65%,二氧化碳排放 2030 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现价)达到目前世界平均水平,主要工业产品能源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能源科技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现代能源市场体制更加成熟完善;
能源自给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更好利用国际能源资源;初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因此,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地位将会逐步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仍将占有主体地位。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和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加,相对瓦斯涌出量平均每年增加 1 立方米/吨煤左右,高瓦斯矿井数量每年增加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数量每年增加 3%,矿井突出危险性加大。
另一方面,我国的煤炭工业仍长期停留在人工开采水平,生产效率低,安全隐患多,历年来矿难事故频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煤矿安全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未来,瓦斯防治难度将越来越大,煤矿安全监控治理力度还将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监控类产品的市场应用前景良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可大大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管理效率,有效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从上世纪 80、90 年代到本世纪初期,随着国家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和企业自身保障安全的需要,我国各大、中、小煤矿的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陆续装备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指导的背景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强制要求,我国所有煤矿必须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2006 年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瓦斯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和所有低瓦斯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未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的低瓦斯矿井,属于原国有重点煤矿范围的,应于 2007 年 6 月底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属于原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范围的,应于 2008 年底前完成装备。”
2010 年 8 月,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网络六大系统的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
联网改造成为当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2011 年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网。未实现联网或不能实时上传数据的,要限期整改,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区要加强区域性监测监控系统服务中心建设,对不具备监测监控系统维护能力的小煤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设备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