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及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重点人才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具有半公益性和政策导向性。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新时代住房制度发展指明了总体方向。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0 年12 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础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做好公租房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
住房保障方面,2019 年,住建部等国家相关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指出加快完善主要由配租型公租房和配售型共有产权住房构成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等。新时代的住房保障将在对中低收入群体“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面向“新市民”,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职工的住房困难。
2019 年起国家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并先后在多次重要会议中强调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基点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性。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近年来,随着深圳市人口持续净流入,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住房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现行住房制度已难以满足广大市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新需求,难以满足深圳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新需要,难以满足深圳建设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的新要求。进入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深圳亟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住房供应,扩大保障范围,不断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努力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2018 年 7 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 号)(以下简称“13 号意见”),提出坚持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在楼市调控政策的逐步发酵、融资面收紧等因素下,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缓步下行,商品房增速明显放缓,但深圳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
根据13号意见,到 2035 年,深圳市将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 170 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 100 万套。主要措施包括:完善住房规划和用地供应机制;强化基本住房保障;全面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完善安居型商品房制度;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转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加大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金融创新力度;全面提升住房品质和物业服务水平。
综上,在国家和深圳市住房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